常听说,暗恋的时候你喜欢的可能不是对方,而是那个奋不顾身地喜欢着别人的自己。
但我不会吧,我一点也不喜欢喜欢着十文的我。过于懦弱和隐忍,不敢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情绪,生气了不敢说,吃醋了不敢说,开心不敢表现得太明显。想让他知道我喜欢他,但却又害怕他知道以后的无动于衷装傻。所以我就选择沉默吧,默默地陪伴他,倾听他,即使不知道他需不需要,不揣度他不猜测他把想做的都做了,想说的都说了。
昨晚算是勇敢了一回吧,说出了讨厌的人。是啊,我不说你怎么会知道呢,道理是这样的啊,可是我会害怕会担心你因此而猜疑我,不相信我,对于你我真的是一点也不自信一点也不坦然了。我多想告诉你,你不要再提我讨厌的人了,你不要觉得她是个好人,你远离她吧,多么卑微啊。我甚至对你说不来“不”,纵使我的心因为你三番五次地提及她感觉到难受了,可是我还是说不出狠话,心里千万次卑微地想问你“不要提她好不好,不要关注她好不好,她真的不是个好人”,我只能说“可不可以,好不好”,我不能不敢说“你不要”。
但是我不是这样的啊,我有自己的性情,自己的脾气,有喜欢的人,讨厌的人,我不是毫无棱角,也不是时时愿意低头卑微。我喜欢的是那个自信满满的我,聊天随意,不是很在乎对方回应自己也可以开开心心悠然自得的我。
我是怎么也不想迷失自我的,但我好像有点走丢了。
希望我能慢慢改变,找回那个我自己喜欢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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