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文字似乎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但颇为偏执的清高。
哪怕我再喜欢一个人,只要他写出点东西,我看过之后便会忍不住分个三六九等。
当然这世上大多结论,都是普通二字收尾的。
也包括我本人。
世上似乎从来就没有什么配与不配,大多都是人的主观臆断。个人感情在每一场衡量中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喜欢与不喜欢是砝码,天秤易倾,覆水难收。
但难为在于,喜欢与否都是能轻巧转换的,不过分秒的事情。
我的青春很长,我喜欢过很多很多的人,我后悔过很多事,却唯独没有后悔过最初喜欢过的那个人。因为时至今日,只有再次想起那时候的我,才会清晰地感到,我也曾经有过鲜活的情感抒发,无拘无束,就像我如今写下的每一段虚构故事一样。
然而很多事情却也不断提醒着我自己,我频频回望过去,不舍的已经不再是那个人,那个人的面容早被时间拉扯得模糊不见,唯独喜欢着那个人的心情,如同漫漫岩浆,每烫到一寸皮肤都能让我恍然大悟。
时间与我也是一对砝码,被双双搁置在生命的天秤上,这把天秤从未平衡过,流逝的时间是抽丝剥茧,鲸吞蚕食掉的是我。
青春是条很窄的通道,终点是死亡,也是重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