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断断续续发给一个小女生的文,微信上,因为“喜欢不喜欢”这个千年老妖的话题,她数次哽咽落泪求安慰。现在拿出来,再充实充实,权当更文。
人活世上,难免委屈。
无论你怎样千般讨好,总会有人不喜欢你。
话说回来,干什么一定要别人喜欢呢。
喜欢当然好,不喜欢,你也少不了一块肉,只要饭还是香的,世界就不会坍塌。我看你昨天微信圈里还发烧烤图来着。
吃完了再哭,伤心就没有感染力了。
喜欢他,是你自己的事情,与他无关;
喜不喜欢你,是他的事情,与你无关。
你喜欢自己就够了。
不喜欢你的人,无论多喜欢,也要学着慢慢放下,千般不舍,也别纠缠,不依不饶只会使人更轻视你。
把自己变得优秀一点,再优秀一点,这事儿你永远不吃亏。
如果你足够好,不喜欢你是他的损失,哭得肝肠寸断的那个人应该是他!
如果你不够好,他为什么要喜欢你!
当然,也可能你虽好,可他就是看不到你的好,那是他的错,你难过什么?
他错了,你能把他怎么样。
相互缘尽,在他眼里,你被贴上了标签,陌路人的标签,越来越疏远是他的善意,比不喜欢你还拉着你凑数的人强。
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伤人。忘记了哪篇爽文里看到的,许是八千个也未可知,不必深究。
除却血缘关系的亲情,撕不断,扯不烂。其他几个,爱情、友情、同情、基情......只要沾情字的边儿,都容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做好心理准备,届时宠辱不惊。
你把心里的血凉一凉,再去看“情”字,不过就是个情字而已,不当饭吃。
别跟我说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句话很甜很暖人,你知不知道还有一句话紧随其后呢,“情不知所终,一往而殆”。
感情(爱情,友情,同情......),不管是啥情吧,反正不知道啥时候就开始了,深陷其中,愈来愈深厚,但是,它很容易悄不声儿地,就结束了,越来越淡薄,甚至一去不复返。就像花过了花期,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泛黄......
我还记得,那小女娃气哼哼地对我说,“针扎到谁,谁疼。”固执倔强,一点儿没有面对大姐姐的温良恭俭让,看来她是真疼了。疼怎么办,也得受着。感情这东西,不能买一个送给她呀。
我确实没疼过,因为我一看要疼,我就逃走了。
也难怪没有说服力。
惊天动地,要死要活的爱,我不曾拥有,不敢拥有。我只知道柴米油盐,养家糊口都要花费银子,只知道“早时不算计,过后一场空”。与情相比,我更贪财一些,大概“钱”比“情”厚道,就活的轻松些。
但我费了不少劲,有些话还是为了劝慰她,在网上一句一句扒下来的,就冲这些功夫,我留下来了这篇字的痕迹,以备不时之需。
要知道,这世上,傻呼呼的妞儿可不止一个哩。随便拿出里头一句来,都能哄得她们一楞一楞的。我享受这种“知心大姐”的感觉。
说真的,文字比人长情。
我没敢说“文字比男人长情”,但是女人确实比男人更长情,尤如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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