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书,会有一些收获,有些能用语言表达,有些东西说也说不出口。我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没有读过《百年孤独》。只是知道是一本好书,还没有幸去拜读。
前天我读完了这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本想读完的当天就写下读后感,但是我没有。也许是事情太多了,也许是自己想把一些东西在肚子里酿一酿。这本书的内容是作者用第一人称来讲他从出生到定居欧洲之前,在哥伦比亚的生活。具体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赘述了,这一本自传,应该是我读过的自传里最坦诚的一本了。
大三时候,读过季羡林先生的自传,他是个很真诚的人,但还是不如马尔克斯更坦诚。他有所保留,将自己的某些事情隐藏起来。比如他和那位等了他一生的德国姑娘的故事。他在他的自传中提起过她,提起过她对他的帮助,以及他答谢她陪她逛边哥根廷每一个角落的一篇散文。引起读者浮想翩翩。
读季先生的散文我经常会感动的哭,因为他的散文情感真挚,就像是亲耳听一个老者在身边讲自己一生的经历一般。他也曾颠沛流离,吃过很多苦,那些承受苦难的日子,让人读了心疼、震撼。季羡林先生的散文没有太多技巧或者华丽的辞藻,更多地都是用质朴的叙述缓缓道来,和他的人一样——真。
这位马尔克斯,一位享誉世界文坛的小说家,曾经的知名记者,在写自己的自传时就是在写一部小说。他是小说的主角。
从他整个前半生的生活经历能够更多地去理解他小说里所描写的人物,每一个人物都能在生活里找到原型。《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以他父母原型写的故事,里面的费尔米娜原型是他的妈妈,那个纵情一生的电报员阿里萨是他的爸爸。读到某些和小说中一样的情节时,我都会淡淡一笑。当然有些也是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比如他和一个水手的妻子偷情,和一个警探的妻子厮混被堵在家里等等这些经历都被他写进自己的小说里,不过是换了个身份,而他的情感不管是在自传中还是在小说里,却从来没有变过。
自传第一页写着这样一句话:“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他写的小说,也同样是他记忆中生活的重现。
为什么觉得马尔克斯这本自传写的好呢,我觉得是他足够有勇气真实客观的将自己的生活揭开幕布给读者看。这样的勇气我大概是没有的。如果有一天我也成了一个有名的作家,要我将自己的人生经历分享,我不会像他这样事无巨细的全盘讲述出来。我会害怕,因为有些过去的记忆会烦扰我,烦扰他人。即使不会,我也会因为披露了某些和他人的特殊经历而感到心有不安。我怕别人看穿,怕记忆中的某些人了解我对他们的情感,而那些是我最深沉的秘密,我有时对自己也会矢口否认。
一个人能坦诚至此,真的佩服。
“要么写作,要么死去。”这是他从小时候成长的地方回来时的想法。你曾有如此热烈的想要做过一件事情吗?不做都觉得活在这世上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有,那么就去做吧,即使在被人看来很傻。马尔克斯当年就是怀揣着这样的热情放弃大学法律系学位,弃学从文的。那年他二十三岁,除了想当作家,一无所有。
当年在他看来真正的教育并非是在学校里读书,而是生活本身。从他在自传中引用的一句萧伯纳的名言就可以看出。“很小的时候,我不得不中断教育,去学校学习。”他对生活的感知力十分强烈,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他已经是暮年,很多小时候的记忆在他字里行间的描述中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清晰。
马尔克斯很少去想谋生的问题。这也许和他们的文化有关,好像不是特别在乎未来怎么样,也似乎不愿意用今天的时间去为了明天的好生活而放弃自己的想要做的事情。
他很有才气,也得到别人的赏识,能靠写文章养活自己以及家人,还能四处奔跑和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交流思想。说实话,我羡慕他。我读书读的很孤独,身边的人找不到能交流的。我喜欢的东西似乎都有点冷门,偶尔写下点什么,也畏畏缩缩不敢拿出去给别人看。其实大多数人也没有时间去看的,大家都在忙着很实际的事情。
光标闪着,写到这里我却不知道该写什么了。作为一个想要成为作家的人,读一读这本书是很有益处的。他写自己的自传写的像小说一样精彩,他的人生也极其精彩。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写作者看到这本书更多的学习的不是写作技巧,而是一种态度。作家的态度。
如果一个作家写作的初始目的是为了金钱,他可能会写的很好,但终究是不会长久的。马尔克斯到四十岁才靠着写小说的版税撑起生活。他此前的生活中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他为了坚持自己的作家梦还要竭尽全力避开很多诱惑。当时他想,似乎他做什么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但他做到了,成了作家,一个享誉全球的作家。
我现在每日写些故事,有的在平台上发表一些,有的也不发表,只是自己慢慢一个字一个字的写。每天早晨五点钟让我起床的,就是想着能多那么一点时间续写我想写的故事。起初我也曾盼望着能靠写作赚钱,后来当发现这个想法是徒劳时,我写的反而更淡然了。每日清晨坐在寂静的自习室里,用键盘写下我的故事,我觉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天明时分,看看时间,总觉得一个多小时就像十几分钟那样快。我也不图什么,只是想写。写完了,修改好了之后发出去。有人喜欢看我自然开心,没人喜欢看,就权当是习作了。
总要有一些失败的文章,才能时时刻刻敲打自己不忘进步改善。我还年轻,生活中的这些挫败于我而言总会有很多好处的。正如马尔克斯所言:“活了很久,我才意识到,这种挫败感也有用处,无论今生来世,对于作家而言,凡事皆有用。”总有一天,我会将自己深刻的情感写进故事里,然后再将故事写进我的人生里。
好了,罗嗦了这样多,关于这本书这也算是一个完结了。此生有个心愿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读了这本书之后这个心愿要改一改,要做一个真诚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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