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杂话店
昨天,听家里人说,茂名的电动车上牌不需要驾驶证也不用花钱了,之前上牌缴费的一律也都退了回来,而且办理上牌的网点增加了很多,连派出所也可以办理上牌业务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有点不敢相信。因为前不久看过茂名本土一些媒体(包括微信公众号)的报道,这轮办理电动车绿牌(之前一轮是白牌黑字,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需要驾驶证(DEF准驾),费用在304—310元,其中三年交强险240,拓码费、检测费和资料复印费共34元,标识牌证费30元。当时消息一出,普通市民们的心立马扑通起来,不仅仅是那300多块钱的事,最头疼的是那个驾驶证。
为普通市民着想就是实实在在的城市魅力为普通市民着想就是实实在在的城市魅力
为普通市民着想就是实实在在的城市魅力
有市场就会有生产,各种渠道的一些“中介”纷纷抓住“商机”,应机推出驾驶证办理业务,只要你花钱,可以放心上班去,钱到位证包有。我家里人因为担心每天上下班途中会遇上“麻烦”,毕竟一辆电动车也要好几千,赶紧花了半个月工资一千多元找“中介”搞一个驾驶证,以便给自家的电动车上牌,说白了就是买一个。
那段时间,茂名市区仅有的两个电动车绿牌办理点,每天人山人海,让前来办理上牌的市民等得好生厌烦。没办法,烦也要等,作为他们日常出行的唯一交通工具,万一被抓了,那才叫损失,那才划不来。
关于茂名要求电动车用户持驾驶证上绿牌的官方要求,我当时很是恼火,并也开始查找相关资料,以便查证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以便择机“引曝”此事。因为几年前,我在佛山顺德曾就自己电动车被罚“无证驾驶”和“无悬挂号牌”一事与当地交警对薄公堂。期间,他们与我妥协,同意退款,但我太犟,特别是在众多媒体和法律届朋友的鼓励帮助下,我坚决将诉讼进行下去。虽然那桩官司最后输了,也是大家意料之中的事,但毕竟我敢对“非法行政”说不,虽败犹荣!那次的官司,因为我的“顽固”,再次引发了社会对电动车身份和地位问题的热切关注。几年后,广东省在粤西的湛茂地区推行电动车挂牌试点的事实证明,顺德佛山两级法院判都我败诉的判决是错误和荒唐的,我至今仍保留日后对他们付诸法律的意见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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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茂名一改开始时的不厚道做法,对电动车上牌予以“大赦”,这是值得肯定的便民利民表现。这也是“魅力中国城”节目以来我听到的最振奋人心的官方消息。电动车作为普通市民重要的日常交通工具,业已与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大人的上下班,孩子上学的接送,探亲访友休闲购物等,几乎不可少。且不说电动车的“零排放”跟节能减排的环保理念没有冲突,针对当下城市“堵得慌”的交通状况,小巧轻便灵活“不参堵”的电动车,着实是城市里一道让人舒心的风景。
为普通市民着想就是实实在在的城市魅力 为普通市民着想就是实实在在的城市魅力城市需要管理,城市秩序需要维护,对电动车的管理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只要是为大家(至少是大部分)好的管理,相信广大市民都是会积极配合的。如果管理当中参杂一些扰民烦民伤民的东西,甚至仅仅是以管理之名来行“增加收入”和“提高个人政绩”之实,市民百姓对此肯定是“消极”和“不乐意”的,因为群众的眼睛非常雪亮,除非他们无奈地屈服于“蛮不讲理”。
认真履行“三严三实”,真正地为普通市民着想,一切行政以市民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城市魅力,比挖空心思“拉票”竞演什么“魅力啥啥啥”强不知多少万倍。作为城市的管理者,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打实之事,要多做,千万别玩虚空的花样,面子工程同样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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