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十一点左右接到单位安全经理的一个电话,说是我们部门几个同事喝高了,在鬼哭狼嚎的,还惊动了警察,让我联系跟进一下。我一听,哎呀,这帮混小子怎么就喝高了呢?而且怎么能闹事呢?不可理喻。
不是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吗?如果心里有事情,喝酒难免会喝高,而且,有的人、有的时候还可能会借酒生事。
在电话确认这几个家伙醉酒情况后,我还是非常之担心,一是担心他们借酒闹事,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二是担心他们着实喝高了,怕身体受不了。因此我又电话在附近的同事招老师过去看看,如果真的不行,要抓紧去医院挂个水什么的,千万不要出事。是啊,大家从五湖四海抛家离舍到深圳来打工赚钱,而且这个年纪正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如果真的出点什么事,怎么跟家人交待呢?我一边联系,一边准备换衣服。我想,与其这样电话联系,还不如去一趟,这样自己更加放心。
十一点十分左右,我下楼打了个车往赤湾赶去,待我赶到时,他们已被几个热心的同事架回宿舍了。我也就跑到宿舍去看那两个醉得厉害的小汪和小周,小周还好,已吐酒后睡了。我看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就去看小汪,小汪还是醉意朦胧,同事叫他休息,他还跳了起来,大声说着什么,我看只是醉了,应该不会有什么身体问题。
这时,我问喝酒三人中的一个稍清醒的小潘,他说三人喝了约四斤白酒,还喝了好几瓶啤酒,是喝有点,不该这样无节制。这个时候,我还能说什么呢?只是告诉他们要注意,千万不要因为喝酒出事。
后来我看他们几个没有什么大问题,也就放心了,也交待他们同宿舍的同事帮忙照看下。在此,要特别表扬小黎,在他们喝高了的时候,第一时间去帮忙安抚,中班下班后又去小汪宿舍照料,直到第二天早上看到小汪没有事后才回住处。
第二天,小周和小汪都找我,对他们前一天喝高了的情况作反省,我跟他们说,喝酒本来是高兴的事,但是喝多了,且又因此闹事,那就不好。再说,如果因为喝高了出点什么事,怎么向父母妻儿交待呢。
他们纷纷称是,并保证再也不这样了。
唉,都是酒精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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