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作
1. 如果不是英国人说,最难读的畅销书居首位的是《弗农小上帝》(又译《维农少年》),我不会这么快去翻这本书。而名列二和三位的《哈里•波特与火焰杯》、詹姆斯•乔易斯的《尤利西斯》,前者本就没兴趣,后者至今还停在译序上,无心多看。
2. 《弗农小上帝》出于市场营销之考虑,写小说的邱华栋先生也跟着英国媒体有样学样,称之为另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责编则“学舌”为:“注定要成为《在路上》和《猜火车》这些小说中的一员……”,我看这些介绍都没有什么意思,如果要把一本书归于大家耳熟能详的某一类型读物中去,我们就没有读的必要,因为那些早出一步的读物应该把该说的都说了,你新来的不过凑个数罢了。还是举它是最难读的第一名畅销书,反而更具吸引力。
3. 事有凑巧,《弗农小上帝》写的是“在美国的一所中学校园里,有16名学生遭枪杀。事后,所有的眼睛都盯住了弗农,人们都疯狂地胁迫他自首,于是弗农被当成一系列枪杀案的制造者而遭到追捕。弗农逃到墨西哥,又被当作得克萨斯州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抓回来受审,他最终被判处死刑。可是就在执行死刑的关键时刻,事情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原来弗农找到了自己不在现场的有力证据,那个证据就是他在几公里之外拉的一堆大便,经过化验,那堆大便的确是案发时间由他从体内排出的,由此使这场闹剧结束和收场了……
4. 我才看完这本书,美国就发生了史上最残酷的校园枪击案,连凶手在内死了33位老师和学生。美国校园的惊恐永远超过了书中所写,光死亡人数就多出了一倍。这场枪杀案中也有险些被冤枉的人,不用猜了,一定是华人留学生。我们要问的是,美国的教育到底是怎么了?美国的“持枪文化”越来越让外面的人看不懂了。有关这种“文化”,美国人有一说: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都可以持枪自卫,并以此来抵消国家力量的强大;对政府的不信任,对他人的不信任,国家同意你用上最后一招:合法买枪。一旦你发现面临迫害,面临威胁,面临入侵,你别犹豫了,开枪自卫吧。所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出事后,有人认为就应该让学生持枪上课,如果那天有人带枪了,那个韩国人可能才开几枪,就会被某个学生的子弹击中,也就死不了那么多人了。这种意见看似荒谬,细想却觉得也有几分道理,反正枪是公开物,枪杀防不胜防,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出手反击。一想到这件匪夷所思的惨案,《弗农小上帝》为何英国人认为难以卒读,而我也觉得读它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应该不言自明。英国校园里这种事很少,中国的校园也没见过这种场面,自然会觉得“校园杀戮战场”是“难以下咽”的。(实际情况如何,周围无英人可问,国人不看这劳什子,我就随口诌了。何况书中是从“杀后”开始讲的。)
5. 就作品的故事和语言来说,我又得说,译文靠不住。弗农这小子是个满嘴加州脏话的中学生,译成中文,就剩下“妈的”,“他妈的”,实在是小儿科。这种事在赛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也一样发生,让人深感译者自已对世俗语言的贫乏竟毫无察觉。我记得张友松译马克•吐温就用过“北京土话”,文洁若译日本的谷崎润一郎,也参考过老舍、张爱玲的中文。《弗农小上帝》的译者有没有在当代象王朔、王小波这样的作家里找一找语言的感觉,借用些什么呢?好象没有。
6. 故事的推进上也比较缓慢,纯文学毕竟有所不同,不会像谢尔顿这一路的通俗文学,专注于编造紧张刺激的情节,而疏于人物的塑造,语言的锤炼。但我真没觉得“这是英语作家写出的最富于想象力、最独特、最精彩的作品”。(该书获2003年英国乃至英语文学圈鼎鼎大名的布克文学奖,评委会的评语)反正这种言过其实的话不光咱们中国人会说,老外说起来一样利落的很。
7. 我还是推荐你有闲时啃啃它,表示咱们也跟的上阅读潮流,何况他有一些描写还是挺有趣的,比如写人:“古里的下巴像被浇了蜡的蜗牛一般往后收缩。”写嗅觉:“它留下的记忆是暴风雨后的小型市场的装货间:湿透了的硬纸板和凝结变质的牛奶所发出的刺鼻气味。”如果你还是没兴趣,那我就举荐另一本书,一位名叫成寒的台湾自由撰稿人的作品《花•骨头•泥砖屋》。
8. 成寒迷墨西哥女性欧姬芙的画,为她写了一本游记体的传记。乔琪亚•欧姬芙,1920在纽约崛起,1986在新墨西哥辞世。其漫长的一生可称为“传奇”,“不仅在艺术界,连出版界、作家文人、女性主义者也热烈崇拜她。”
9. 欧姬芙的“花”系列,“骨头”系列早已见诸国内的报章画册,前些年上海的旅德摄像家王小慧的一些“花”作品,似有向欧姬芙致敬的意思,都可以理解为“女性意识的觉醒”,对女性隐秘心里的探寻。也可以换个更俗的层次来看:女性更懂得品味“色”,更见色心喜,更会“取色自娱,以色言志”。
10. 这本书比较有意思,倒不是“传”的方面,因为作者对欧姬芙了解不深,“传”都是浅层面上写的,不是那种功夫做到家的有野心的传记,而游记部分,也差强人意。我喜欢的还是一些引言,如摄影大师安瑟•亚当斯形容欧姬芙的笑容:“她微微笑了,大地豁然迸裂开来。”而此时的欧姬芙已是老太婆。成寒据欧姬芙少妇时的照片,写她的观感之语:“她的锁骨最性感,从纤细的颈部延伸至锁骨的这块三角地带,如羽翼般向两侧凹凸滑展,似乎顺着呼吸起伏有致,令人感受到那些微的颤动……”
11. 看书有的就是像我这样看,断章取义,惊鸿一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但这次看的两本,都未能如预期的那么爽,所获有限,又刚好与现实正发生的事有作联想的可能,但这是悲剧,联想到一块,有啥好处?
[选自《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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