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随家里人办理离婚,见到了同来婚姻办理的姑娘。女人要来离婚,听情况是她家里男人一直在外不回来,不清楚是由于失踪还是有意不回来,反正只留女孩子一人在家,双方还有两个孩子,听着有一个已经成年,另一个还是10岁的孩子。女方想要离婚,但是要求一部分财产,并且答应抚养其中的未成年孩子,男方家里人不同意,因为也涉及到财产纠纷,还一直说家里还有个有病的人,要去北京做手术,还要花钱什么的。后来实在调解不开,女的一气之下说财产什么都不要了,两个孩子全权交给男方家里抚养,男方就以大孩子只听母亲的为理由不同意。女方便反驳说大孩子现在已经废了,她管不了。还说两个孩子你们抚养,可以在一起也是个伴,别到时候说一离婚,大孩子废了,两个孩子不在一块儿了,小孩子也废了,说了好多,反正就是不想去抚养。清官难断家务事,各种缘由不好区分谁对谁错,但只希望以后自己不要遇到那种说失踪就失踪的人。期间听他们调解,女方认出我妈妈是她初中时的政治老师,便向我妈妈诉苦,说男方家里人去她家骂她,说她不负责任,那时她还想去抚养小儿子,男方家里人这样闹,非让人撕破脸种种。我们在旁边听,只说男方家里没有修养,毕竟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也不好去评判谁对谁错。而此时,这个女人也只能是想找个人来倾诉自己遭遇的不公,妈妈在旁安慰,劝慰道只能说是命,你还年轻以后找个好人。婚姻这种东西真是不怕嫁晚就怕嫁错,对于女性来说更是一步错,步步错。在旁听着,毕竟只是看客,不好评判。不过也在心里咒骂她那个不负责任的丈夫,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儿子在这调解费劲,而其中的关键人物却不在场,真是讽刺又无奈。
出来看到了那个他们口中说的10岁的小孩子,瞪着小眼睛,一脸孩子的稚气与无知,孩子怎么会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一只手里拿着个玩具,另一只手牵着妈妈的手。听女律师说判决结果应该是小孩子判给了妈妈,然后女方财产也没有拿到,最终还是妥协,女方领着孩子要走时,女方的男律师对女方说:回去好好教育孩子就好了。以旁观人的视角来说,又能多说什么,毕竟日子是人家过的,只是觉得那个10岁的小孩子很无辜,以后她妈妈改嫁遇到良人,会快乐度过一个小孩子应有的童年。想起看《何以为家》时,儿子对父母生而不养的控告,女儿是商品,可以换钱,儿子是工具,负责赚钱养家,多可悲。想起自己,有母亲的爱,有姥姥姥爷的爱,也足够幸运。而成年也总要负担起一定的责任,如果可以,真想一直留在18岁,不会是成人。但这种说辞看起来又是那样不着调,想想而已,努力读书想法挣钱才是生存。
未来将要到来的那个小生命,真希望给你一个幸福的家,让你充满爱,哪怕你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凡的人,但只要能做个幸福的充满爱的人就很好很好了。想陪你一起长大,记录你的每一次成长,陪你分享妈妈的有趣过往,带你出去玩能够让你见识更多。你的妈妈真想努力变得足够优秀,哪怕以后离婚,也有足够的底气与财力去给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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