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感觉可能是一部悬疑小说,但是当我花了五天时间逐字逐句将他看完,却被作者选题的角度所折服。知更鸟是善良的化身,有些人觉得杀死一只鸟儿并不算什么事儿;但在有良知的人眼里,杀死一只知更鸟等同于犯罪!这是人心善恶的选择。

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叫做梅科姆的小镇里,主角是一个叫斯库特的六岁小女孩,她有一个十岁的哥哥杰姆,他们的爸爸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他们家还有一个叫做卡波尼的黑人帮佣。这是一个关于成长,关于坚守内心正义的故事。
在这个小镇上居住的十来户人家,大家都是互相熟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世方式,孩子会对许多东西产生好奇跟疑问,会为他们所感受到的不公平而愤慨落泪,这是成长的一道道坎,而正义的爸爸,总是会温和地传达着他的观点,教育孩子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设身处地的理解他人的做法。

在看似琐碎的日复一日的生活当中发生了几件事情。第一件事,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拉德利家的小儿子在十几岁的时候因为跟一群大人眼中的混混一起玩,然后被镇上的人控诉是扰乱治安等,被他的爸爸拉德利先生带回家里,从此之后的15年再没露过面,一直关在自己的房子里,日不见光,夜不点灯。在街坊邻居的传说里,这个怪人拉德利蒙上了一层神秘恐怖的色彩。孩子天生就是好奇,拉德利家便是他们尝试探险的地方。而大人阻止他们去干这件事情的理由却各不相同,阿迪克斯是让他们不要去打扰他人的生活;而雷切尔小姐却恐吓他们,说怪人会拿剪刀来杀了她们。所以这个神秘人的存在,斯库特永远都是心怀好奇与畏惧的。

第二件事是关于阿迪克斯帮助黑人汤姆鲁滨逊当辩护的案件。在那个时代背景,黑人是极度受到歧视的,只要白人跟黑人打官司,那么黑人就绝对是有罪的!而作为黑人的辩护律师无疑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但孩子的心是纯净的,没有被肤色所限制,当孩子们听完庭审之后,便了解了事情的起因结果。善良的黑人汤姆鲁滨逊因为帮助鲍勃尤厄尔的女儿马耶拉,反被她诬陷强奸!可即便在没有目击证人,原告方的证词错漏百出,被告方身体残缺为人正直,连孩子都明白真相的情况下,汤姆鲁滨逊仍被判为有罪,最后还在被关押的监狱里被枪杀!
可在周围大多数的白人眼里,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对于纯真的孩子来说,是非常难以接受的!为什么爸爸明知道帮黑人做辩护律师会失败,他还是选择去做这件事?为什么好人会被杀死?肤色能决定一个人的贵贱吗?在阿迪克斯回答孩子们这一个个的疑问的过程中,他们逐步完善了自己的世界观。

第三件事情其实跟前面的事情紧密相扣。在法庭上,被当众拆穿真相的尤厄尔,即便赢得了官司,但感觉失了面子,对于法官,还有阿迪克斯一家都怀恨在心。不但朝阿迪克斯吐口水,半夜潜伏进法官家里,更加卑劣的是,趁着夜黑风高偷袭斯库特和杰姆这两个孩子!斯库特因为穿着演出服幸运的躲过了致命一刀,而杰姆在对抗中一只胳膊骨折了!就在两个孩子处于极其危险的状况下,有一个人出手救了他们!这个人的面孔是他们非常陌生的,但他却陪伴着孩子长大的所有过程,他从未踏出房门,日夜居住在黑暗里,却在孩子遇难时挺身而出,保护了他们,这个人就是怪人拉德利!
但凡你是为人父母,我觉得都应该看看这一本书,从阿迪克斯身上学习教养的方式。
他会对孩子说:在一个律师家庭里,你学到的第一点就是:凡事无定论!这个观念值得所有的家长学习。只有当你眼界开阔,内心谦卑时,你才会持这样的观念。
当孩子质疑父亲为黑人辩护,这个行为在多数人的眼中是错误的时候,他的回答是:他们当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当斯库特不喜欢学校老师的教育时,阿迪克斯对她说:如果你能学会一个简单的技巧,斯库特,你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就顺畅多了,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阿迪克斯总是如春风化雨般滋养着两个孩子的成长,他从不对孩子发脾气,当杰姆为了保护他而违背他的命令时,事后他是赞许孩子的勇敢!鼓励一个男孩长大成男人,我想就是这么一次一次肯定他做法是对的过程!

他理解孩子成长的各种烦恼,对抗,对于不喜欢的人的敌对,他却总能找到对方身上的闪光点,让孩子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内心深处是非常感动的!特别是最后斯库特挽着怪人德拉利的臂弯送他回家,站在他家门廊上眺望整个小镇,理解到这个隐形的朋友陪伴了她成长的所有过程,用自己的方法送她礼物,而自己却在想象中将他妖魔化!除了愧疚,也在瞬间明白了爸爸曾告诉她的尊重他人的生活方式!他人对于德拉利的看法并不是全貌,唯有自己站在他的角度,才能看到全部的事情!这些就是长大过程中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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