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按照环保部督导组领导的指导意见,结合县环保局,立即对12家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取缔。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职责。召开由镇领导班子、相关村支书、主任和三个派出所长参加的紧急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执行环保部督导组领导的意见,彻底取缔我镇12家小散乱污企业,立即组织全镇机关干部、村干部、派出所人员和县环保局包镇包企执法人员组成6个工作队进驻企业开展工作。
二、全面宣传,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通过大力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的意义,博得涉及到企业的认同,积极配合取缔工作,保证不再进行相应生产。
三、镇村联动,立整立改。
镇村干部100余人,调动机械20余部,对相关企业设备、产品、材料进行了彻底清理,截止今日19时,12家小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取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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