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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物喜

不以物喜

作者: 生如如花 | 来源:发表于2016-04-17 22:16 被阅读0次

    我在哈佛的这两年,是我人生中最不思上进、最没有成就、最丧失情怀的两年。我每日挂着哈佛法学院的羊肉卖弄我比你强的狗肉,纵身出现在各种network的场合做反复的自我介绍和问反复的问题,每天抱着微信看和发没有深度的朋友圈,分不清是想要自己过得潇洒呢,还是想要别人看着羡艳呢。我大概每天有学一点技术性的知识,知道了什么叫做敌意收购和奥巴马医疗改革税率,然后看看布什为什么打伊拉克的辩论文章;我对于我自己应该追求什么、想要追求什么的奇思妙想全部淹没在对于在美国某律所工作的渴求当中,好似变成了一个“美国”律师,就可以掩盖自己不思上进、没有成就、丧失情怀的事实。

    哈佛这个学校,让大家都挤破头过来求它的一块牌子。像我这样的人,如果在北大中文系或者哲学系多呆两年,大概文化和情操都会进步一截。可是来了哈佛之后,第一,有一种无形压力要马上融入法学院的大流,追求成绩、律所、了解clerkship,将自己的路限制在一亩可以看得见产出的方圆。第二,在异国文化当中丧失自己的根基,只追求别人在追求的,不追求自己热爱的。哈佛这个名头真是具有掩饰性。他让我自满于一个名字,而不是一种自豪。哈佛换来了让人“哦”一声的敬而远之,把我赖以生存的与人亲近的幽默感埋葬在相互恭维和哪里哪里当中。以至于我觉得我在哈佛的交友方式有问题——我现在与人打交道的方式,只能认识浅层的他们,不能够认识他们深层的那种,可以在月下喝酒吟诗吐槽的一面。

    所以我看到陈平原先生最新的文章,感觉到字字句句切入苦楚。陈先生是我很尊敬喜欢的人。有良心、有深度、有文化、长得帅。刚看他一篇《中国大学缺乏独立自信》,居然感觉到字字句句都是对自己的斥责和鞭策。大学之后的教育方式,导致我的英语水平远超古文能力;念韩语宪法法院的判决比念《史记》快。翻开一本《史记列传》之后,除了间或耳熟能详的名字,就是不认识的字;有的时候就算是字认识了,又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史记段落后面有注解,却连注解也看不懂,何况通过注解看原文了。生长在中国文化下的我,到后来只知道满嘴宪政和三权分立,会讲同性恋婚姻和堕胎,不知道蒙古有三部,女真有三支,也不知道繁体字怎么摆写。这实在是这个社会让人可悲的变化,只要英语好,就可以占据社会之高点,哪怕拿到一根毛笔也握成了钢笔的形状。陈平原先生说“留学之目的,在于为己国创造新文化”,我实践到自己,变成了“留学之目的,在于为自己创造好生活”。当然两者并不绝对矛盾,但是如果后者那种自私的目的打败了一种孤芳自赏的清高,那么出身哈佛又有何屁用。

    徐龙飞老师是我喜欢的老师,当年在他门下学了一年拉丁语。拉丁语当然已经华丽丽的忘记,但是徐老师傻呵呵的清高风骨却让我时时想起。当哈佛法学院的老师们都去这里做培训,去那里辩论,在天上发表社评,在地上起草宪法,徐老师经常拉着他那几个北大四大才子去喝酒吟诗作赋,然后间或喝多引发某种病症让我们这种以他为信仰的学生们揪心揪肺。这个意义上说,北大哲学系那几个出世的老师们,真是过着阮籍一样飘逸恣情的生活,把我们等这种仅仅因为没有多拿一个H就大倒苦水的人,比的像个井顶之蛙。

    哎,其实出世入世并没有错误。像我这样想要出世却没有才华,想要入世却没有能力,才最可悲吧。

    如花2016.4.17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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