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由赊旗镇扩建而成。
赊旗镇的命名,按南阳县志记载……或曰, “元分旗屯田,军主氏佘而言为也”。赊旗镇原建制是南阳县辖镇。位于唐河上游, 地处南、唐、方、泌四县之间。西距南阳九十华里,东至泌阳一百二十华里,北距方城五十华里,南距唐河九十华里。该镇在清代中前期是南、北交通要道,土特产品集散地,商人云集,经济繁荣,是历史上河南三大镇之一。据文字记载,该镇人口最多时达十四万,有街道七十二条,实际上形成南、唐、方、泌四县比邻处方圆数十里地区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解放前因河道淤塞,平汉铁路通车,加上政治腐败致使该镇逐渐衰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赊旗镇由南阳县管辖。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萧条古镇开始复苏,工业、手工业以及交通文化事业又都有新的成就,并远超过往昔。
经过几年的经济恢复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之后,1965年赊旗经济出现了建国以来的昌盛时期,经济的发展,强烈要求行政体制与之相适应。鉴于赊旗镇悠久的商业发展史及明显的区位优势,设置为县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和宛东数十万人民的迫切愿望。
中共南阳地委,南阳专署鉴于赊旗镇毗邻南、唐、方都是大县,人口多、地面广、远离大县,领导不便,而且由于多边相接,情况复杂,工作基础差,部分社队农业生产落后。设县后不但可以加强该地领导,而且能使南、唐、方三县集中力量,加强其他地区的领导。
本着有利生产,方便领导的原则,根据自然条件,照顾群众习惯,采取基本不打乱区社、大队的办法,拟从南阳县划出赊旗镇全部四个居民委员会,土地1377亩,人口10267人。桥头区(刘寺、龙泉两个大队仍归南阳县)四个公社二十六个大队。土地190699亩,人口57143人。青台区全部四个公社二十五个大队,土地205976亩,人口56683人。唐河县划出太和区全部四个公社,二十个大队,土地182606亩,人口46580人。方城县划出陌陂区( 二郎庙公社仍归方城县) 七个公社,一百零一个大队,土地254719亩,人口 103910人。赵河区平高台公社五个大队,土地13824亩,人口5252人。
以上规划,由南阳专属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后,省人委研究,驻马店专署泌阳县的饶良区临近赊旗,便于管理,也就将尧良区的五个公社、二十五个大队划入了赊旗县筹备处,土地、人口不详。
此时,全县人口总称36万。
为筹备建县,经中共河南省委员会批准,中共南阳地委于1965年8月15日通知,建立南阳专署驻赊旗镇办事处。同时建立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党委隶属中共南阳地委,驻赊旗镇。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室和组织部。辖太和、饶良、陌陂、桥头、青台5个区委及赊旗镇党委。
1965年10月15日,中共南阳专署赊旗办事处委员会有关启用印章的通知:各区(镇)委、办事处各直属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刻制“中国共产党南阳专署赊旗办事处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南阳专署赊旗办事处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南阳专署赊旗办事处委员会组织部”木质圆形印章三枚,从即日起开始启用,特此通知。
筹备建县期间,群众流传猜测县名有赊旗县、宛东县之说。
1965年11月13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9次会议一致通过设立赊旗县,将原南阳、唐河、方城、泌阳四县各一部划属建县,县政府驻地赊旗镇。经主持会议的总理亲自提议,谐原赊旗之音,改“赊”为“社”,定名为社旗县,寓社会主义旗帜之意。
“赊旗店”,因东汉刘秀举义兵“赊旗”而得名。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建“赊旗县”,总理谐原“赊旗”之音,改“赊”为“社”,定名为社旗县。赊旗民间随即就传出一副对联概括了“赊旗”之辉煌;“古赊旗皇帝御封,新社旗总理亲定”,横批为:“绝无仅有”。
1965年11月19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65)豫民字676号文件,《河南省人民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关于设立河南省社旗县的决定》:
各专员公署,各市、县,特区人民委员会,省人委各直属机构、各委员会、各厅、局、行、省供销社、省农科院:
接国务院(65)议字32号决定:“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9次会议通过,设立社旗县。以南阳、唐河、方城、泌阳四个县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社旗县的行政区域”。特此通知。
1965年11月26日,河南省南阳专员公署( 65 ) 署民字第716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设立河南省社旗县的决定”的通知》
社旗、南阳、方城、唐河县人民委员会:河南省人民委员会(65)豫民字676号文件称;国务院(65)议字32号决定:“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9次会议通过,设立社旗县。以南阳、唐河、方城、泌阳四个县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社旗县的行政区域。上述所指社旗县的行政区域包括:一、原属南阳县的桥头区全部(该区刘寺、龙泉两个大队仍归南阳);青台区全部和社旗镇;二、原属唐河县的太和区全部;三、原属方城县的陌陂区全部(该区二郎庙公社仍归方城)和赵河区的马庄、吴氏营、管营三个大队;四、原属泌阳县的饶良区全部。县址:设在社旗镇。特此通知,遵照执行。
1965年11月29日,正式建立社旗县人民委员会,隶属于南阳专署,驻社旗镇。下辖太和、桥头、饶良、陌陂、青台5个区公所和社旗镇人民委员会。
1966年11月,社旗镇改名为社旗县城关公社。
1981年1月,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撤消社旗县城关公社,恢复社旗镇。
2004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恢复赊店镇之古名。(本应为“赊旗镇”之古名,可当时社旗酒厂“赊店老酒、天长地久”的广告已叫响全国,酒厂坚持不改,因酒厂是纳税大户,所以……)。
现漫步赊店古镇,都会有一种穿越的感觉;沿着青石条铺就的古街道,展现眼前的尽是美丽典雅之临街商铺、民居,它们都将南北方建筑布局、风格、木雕、石砖墙体艺术的优点和精华表现得淋漓尽致。巍巍山陕会馆青砖彩瓦、雄浑壮丽,票号、广和堂、姜家大院、火神庙等古建筑鳞次栉比;古城墙、城门、72条商业街,36条胡同修旧如故,重现昔日风采;赵河桥头,凭栏眺望,可见百步台阶的码头遗迹。千帆竞发,桅杆如林的繁华景象即将到来……
漫步赊旗镇这中原地区的一处靓丽人文景观,就可领略到社旗建县58年的发展变迁和繁华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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