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隐约约的,我感觉猪也看上了那个女孩。他如此热情的拉我去搭讪,还尾随她那么久,应该不是为我的幸福着想——他没那么好心。更何况,像他这种性格的人,如果不是看上了,绝不至于屁都不敢放一个。
至于为什么拉我一起去搭讪嘛,很简单,是我先发现的那个女孩。虽说“发现即先占”没有法理上的依据,但从情感上讲,还是具备一定的权利的。就像路边有一百块钱,有人先看到了,并且告知了大家,如果此时另外一个人抢先一步捡了去,肯定会遭到大家的唾弃。同理,猪若背着我去搭讪,良心上过不去不说,在班里也会抬不起头来,叫上我,就不必担心了,一旦女孩钟情于他,我就算再喜欢,也只能干瞪眼。
他想的真美。
为了先下手为强,周末我哪也没去,独自一人躲在自习室的角落里,用了两天时间,写下了一封“情书”。这当然是一封极其失败的情书,也正因为失败,从此以后我没再写过情书。
内容如下:
看到这封信时,你也许会很纳闷,左思右想这位素不相识的人会是谁,想他为什么会给你写信,想他是不是个帅哥——我敢说你会这样想。为了避免你多想,我就做个自我介绍,说不定你会有印象呢。
我是四级辅导班第一次课上坐在你左前方的那个男生。
如果你还是没有印象……那也情有可原,毕竟你左前方全是男生,怎么可能知道哪个是我?说心里话,我也不喜欢被那么多男生围着,置身其中,我有一种被蛆包围的感觉,这让我很焦躁,恨不得丟颗原子弹灭了他们,或者一脚一个踢到火星上去,我觉得那里才是他们生存的土壤。你说,上帝咋会那么闲,造了这么多粗枝烂叶的男生?不过,上帝对我还是精雕细琢的,不像他们,捏把捏把就出来了。
女老师挺漂亮的,看着她,我会忘记焦躁和其它的一切。但她的腰总是扭来扭去,像风中的杨柳,看起来肤浅、庸俗,跟暴发户脖子上挂着的金项链一脉相承。相比她,你就像波平如镜的湖面,让人感到安详。我甚至想躺在上面,看蓝天里漂浮的云朵,数夜空中闪烁的星星,听树林里悦耳的鸟叫,逗身边游来游去的小鱼……一想到这些,我就开心的不得了。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不高兴,因为你关心的不是什么“湖面”和“杨柳”的问题,而是你和女老师谁更漂亮的问题。你当然漂亮,这无需多说,再平静的湖面,如何不是清澈秀美,也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但要说你比女老师漂亮,这很困难,毕竟我是个诚实的人。谁更漂亮,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我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我只能说,你们都漂亮,只是类型不同。女老师的漂亮,类似于广告牌上那种脸上挂着人造花般笑容的女模特,看起来很美,可无论注视多长时间,只要稍一转脸,就再也无法想起她们的模样。而你的漂亮,是那种特别的漂亮,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漂亮,是那种让人看过后又想扭过头来再看一眼的漂亮。
所以,那节课我一直频频扭头。我敢说,两节课的时间里,我少说扭了二十次头。你要知道,人一般是不需要扭头看后方的,否则,人的眼睛怎会长在脸上?应该长在后脑勺上才对。达尔文告诉我们,人的眼睛长在脸上是最有能量效率的形状,最适合人类的生存,就像肥皂泡是圆的而非方的一样。方形的肥皂泡也是存在的,只是在出现的一瞬间破掉了,所以你看到的肥皂泡都是圆的。同样的道理,过去也存在眼睛长在后脑勺上的人,只是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被淘汰了,或者刚生下来就嗝屁了,最后只剩下眼睛长在脸上的人。多年以前在火车上,我曾经见过一个眉间距很宽、眼睛靠近太阳穴的人,他的眼睛有向后脑勺转移的倾向。在我眼里,那是一个非常不合理的排列,并非最有能量的形状。人类进化已经有几百万年了,这种形状何以存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那天,我一次次的扭头看你时才恍然醒悟,是达尔文错了,或者说人类的进化方向出现了紊乱,人的眼睛长在后脑勺上,才是最具能量效率的形状。
不出意外的话,看到这里,你会问我了解你多少,那我就说句实话,我毫不了解,也不愿费尽心思去了解,因为我觉得真正了解一个人是不可能的,非人力所能及,就像我们无法完全了解这浩渺的宇宙一样。事实上,宇宙再浩渺,自有其存在的规律,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神秘会一点点缩小。但人不一样,今天他还像个温顺的羔羊,明天就拿起刀来砍人;今天还是个偷奸耍滑的奸商,明天他就摇身一变,成了慈善家;今天他还骂美国是个王八,明天他就跑去美国,当王八蛋去了……不仅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个体也是多变的,所以研究人的心理学永远是事后诸葛亮,等出了问题了,才煞有介事的分析对方的成长经历和心理走向,据此得出一个洋洋自得的结论。正因为这样,心理学永远做不出开普勒第三定律那种伟大的发现。甚至可以说,心理学跟星座学一样,是个很荒谬的学科,比研究永动机还具有荒谬性。这就是我不了解你,也不想去了解你的原因。
即便如此,我还是很想走进你,听听你的故事。当然,以你的年龄来说,不见得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但对我来说,你身上隐藏着玛雅文明般古老而又温馨的秘密,你的安静,你的一言不发,让我觉得哪怕是你斗蛐蛐、弹玻璃球、踢毽子,都折射出一种朦胧的美。我想走近你,让这一切变得清晰起来。
出于这种想法,下课后我一直尾随着你,从主楼到运动场,一路尾随到你的宿舍楼。跟我一起的,还有一个长相甚是丑陋的男生,他是上帝失败的作品,可以无视他。当然,我之所以愿意让他跟着,是因为我觉得做坏事时需要找个伴,一旦败露,我就会第一时间指出他是主犯,我是从犯,这样可以从轻处理。要是他猪八戒倒打一耙,反指我是主犯,那也不打紧,证据各占50%,法律也不敢轻易认定我就是主犯。要是一个人的话,那就只能是主犯了。
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你不缓不急的在斑驳的树影里走着,那景象太美了,我被迷住了,不敢走上前去,我怕我一张嘴,就把这个温馨的美景给吃了。你也可以想象得到我开口后的场景,就像你正满心欢喜的举着牛奶瓶痛饮时,突然发现瓶底有一只病重的蜈蚣……那场景我想了很多次,每次都让我不寒而栗,最终放弃了。
其实这封信我想等到暑假写,那样会有大段的时间来思考。你也知道,现在正面临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和期末考试。在我们一生当中最美好的年华里,没有一天不在为这些该死的考试忙碌。然而就在东忙西忙的过程中,不知怎地,暑假让我等得越来越不耐烦。咱们学校男生那么多,说不定哪天就有谁先我一步出现在你的面前,貌似潘安还好说,万一是个武大郎,对我乃至社会都是一个损失。终于有一天,也就是今天,我再也忍不住了,比原计划提前三个月着手写这封信。我不喜欢写文字,对于一个天天跟微积分打交道的物理系男生来说,让他写封信,还不如让姚明去跳艺术体操实际些。但我实在找不到其它认识你的途径,我不知道你的班级,不知道你的专业,不知道你的姓名,不知道你的电话,只能写信,期望哪天能碰到你,把信交到你的手上,或者托人交到你的手上。最终,我以超乎常人的坚强意志完成了这封信,想想还真是高兴自豪。
对于这封信,如果表达上存在问题,你可千万不要怪我,要怪就怪我语文水平差。回信就免了,因为现在正是考试的关键时期,我不想影响到你的学习。但如何联系呢?左思右想,我想到了一个即快捷又省事的办法:打电话。
我宿舍的电话:XXXXXXX。真心希望你能打过来。
如果你选择晚上10点以后打,我会付你电话费钱。
4月21日
末尾没有署名。
不要怀疑你的眼睛,你没看错,我的确留了电话号码,并让她回电话;也不要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我敢拿项上人头起誓,当年我的确干了这么一件蠢事。
回宿舍的路上,我去超市买了一个信封,将信小心翼翼的折好装进去。随后的日子,则是静待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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