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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投标)

3-2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投标)

作者: Chuck_Gemini | 来源:发表于2020-06-15 11:54 被阅读0次

一、投标人

  1. 资格排除:利益关系(投标人间、与招标人)、在投标后投标人发生变化低于资格
  2. 联合体:
    • 含义:≥2个法人或组织组成,需在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 资质:同一专业,以低为准
    • 责任:连带责任,预审后不得变动,不得重复投标

二、投标文件

  1. 内容:
    • 基本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 建设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机械设备
  2. 修改或撤回: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3. 递送
    • 送达:截止日前,密封送达(招标人不得开封
    • 拒收:未通过预审逾期未密封

三、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要求交

  1.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汇票、支票)、保兑支票
  2. 金额:不得超过项目估价2%,工程项目还需≤80万,有效期为开标至签合同
  3. 退还
    • 招标终止:本金 + 利息
    • 招标结束:本金 + 利息(合同签订,5日内退,全部投标人)
    • 投标撤回:本金(截止前撤,5日内退)
    • 投标撤销:没收本金(截止后撤

四、违法行为

  • 投标人串标
    • 属于:实质操作:协商、约定、协同
    • 视为:现象判定:文件异常相似同一账户资金、编制文件主体相同
  • 招投标人串标:招标人泄露、明示暗示
  • 行贿:回扣(佣金、折扣不算)
  • 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任何资料、受让或租借他人资质

五、中标

  • 法定要求:
    • 公示:评标报告3日内公示,公示期≥3日
    • 国有资金:
      • 原则:必须招标, 选第一候选人
      • 特例:特殊状况(放弃、不可抗力、未交履约保证金),其他排名重新招标
  • 评标标准:
    1. 最低价格法:满足招标文件的最低价格≥成本
    2. 综合评标法: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最高的
  • 争议处理
    • 中标公示异议: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3日内答复,暂停招投标
    • 中标候选人争议:发出中标通知书评委会重新审查其财务、经营、违法事宜
    • 招标投诉:自知道招标违法之日起10天,向政府部门(先异议

六、中标通知书

  • 通知: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
  • 法律责任及手续:通知书发出后不得更改,自确定中标人15日,报政府监管部门
  • 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有要求,且≤中标合同10%,开工~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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