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种满樱花的城市,不宽不窄的街道两旁全部是樱花树,而这个季节,正好是樱花盛开的时候,温柔的风邀请小小的花瓣和他跳一曲舞,却把她带入了生命的尽头。
风吹起白色的裙边,吹起黑色的发丝,吹起我对曾经的怀念。
四年前,15岁的我上初三。初三是忙碌的一年,老师说那是我们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我在家和学校之间和我的白色单车来回,只为了两周一次的考试能取得好的成绩。那条路的两旁钟的全是桂花树,我喜欢道路两旁种满树。
其实,我也很懒,不想去学习,只是为了他,我从没想过放弃。
在我的梦里,他是我的白马王子;在我们的现实中,他是最闪耀的星星,我是地上的萤火虫。
我是个天生反骨的人,越是不可能,我越想要去征服。现在我又常常在想,如果四年前知道今天的结果,我还会选择寄那封信吗?
我爱他,从12岁那年起,我就喜欢他,两年的时间,不但没有减少,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喜欢变成了爱。
我是艾小草,可能是出生的时候上帝赐予了我高智商和高情商,以至于我总是不幸运,从小到大。我曾经以为,我会把我的聪明用到如何让自己变成世界首富上,我还想我以为会遇到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们会结婚,会一起有个家。却没想到,从我12那年在电视上看到他时,我的未来开始发生了改变。
他是陆亦,是两年时间拥有超高人气的亚洲之星,既是歌手,又是演员。对于外貌协会的我来说,我一见钟情钟的一定是脸,但我是日久生情,就不是因为脸了。他让我看到了希望,他是一束阳光,照进了我的心房。
初三,一切都是飞速的在运转着。大脑是飞速运转,手中的笔也是飞速的运转,就连心跳,似乎都有些超速了。可在这紧张的氛围中,我依然悠闲自若。我在构思一封信,三年了,我第一次有这种想法,想要向他表达我的爱。
周末了,我拿出我的信纸,写了满满了五页。又打开百度,搜索了一个地址,其实我并不确定是不是能寄到,只是想要试一试。
我走出家门,其实我并不会寄信,但我还是去了。我先去了一家咖啡店,打开手机,搜了一个他的视频,一直看,喝完一杯有着美丽传说“泡沫之吻”的卡布奇诺。我穿过马路,走进邮局,快速的填好信封,贴上1元2角一张的邮票,投进了那个装着很多信的信箱里。
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不言而喻,公车上,我一会看看窗外的蓝天白云,一会有仰起头微笑,旁边的男生都忍不住一直看我,是啊!多么赏心悦目的画面?
第二天,又开始了紧张的学习。几天过去了,就在我都快放弃的时候,手机提示我有新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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