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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问题:后果主义才是新技术伦理的首要判断标准

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问题:后果主义才是新技术伦理的首要判断标准

作者: 东瓜科蛰 | 来源:发表于2019-03-01 14:18 被阅读0次

    今天厦门受到发生于台湾海峡的地震的影响,震感明显,但无任何人员伤亡,也没有财产损失报告。但今天仍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中国科学家使用基因编辑技术敲除了可以为HIV感染提供通道的基因表达CCR5,进过基因编辑后的受精卵已成功发育成婴儿。虽然对某个基因片段进行编译早已是常用的技术手段,但由于受制于伦理和未知风险,对生殖细胞进行基因编译默认是一个理论研究禁区,更不用说实践了。编辑明显有严重基因缺陷的生殖细胞,这一以治疗为主要目的的基因编辑通常也禁止使用,一个重要原因是科学家不清楚敲除一个致病基因是否会对整个基因表达产生影响。一个基因对应一个生理功能毕竟只是一种简单的理论假设,正如早期生物学家将没有表达的基因当作垃圾基因一样。

    为什么编辑生殖细胞的基因是一项极度违背人类道德伦理的行为,这一伦理判断的依据是什么?一件事是否有对错是一项很难判断的认知任务,然而幸运的是我们有一些标准事件,借这些标准事件,我们就可以判断略显反常的事件是否符合伦理。随意杀害一个无辜的人是不道德的,一个心智不正常的人杀害一个无辜的人是无所谓道不道德的,因为所谓符合伦理一定要有的标准事件作为依据。伦理难题常常因为多个标准道德事件的混杂而让人手足无措。一辆失控的电车可能导致一个人死,也可能导致五个人死,但你的一个动作可以牺牲一个拯救五个,请问这一行为是否符合道德?一个动作可以拯救一个人,是道德的,也可以拯救五个人,是道德的;你无所作为,电车撞死一个,还是五个,按照之前的因果关系,请问你的无作为是不是道德的?我们通常不会,也用不着去判断后面三种情况是否符合道德,因为这是伦理判断的标准情况,而通常大部分事件都符合标准情况。真正引起讨论,将我们陷入沦入困境的是违背标准情况的案例,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做出判断的?很不幸的是,自古以来对这些违背标准情况的案例的细致的理论层面的讨论从没有真正成为可供判断的实践标准。极端事件常常因为所引发的后果的严重与否,而被我们被动的接受下来。支持堕胎和反对堕胎的社会难道是因为经过理性的分析得出伦理判断的吗?新时代的技术伦理标准是讨论在先吗?法律出现的伦理困境需要被认真对待和解决吗?没有的,因为违背标准情况的案例终究是少数,而且我们也没有,也不可能真正做出此类事件的恰当的伦理判断。对于全社会而言,我们都是行为的后果论者,但前提是反常事件因为发生次数过多而成为正常。每天都有好几起电车事故,如果无法控制电车事故,那么牺牲一人拯救五人将成为道德事件。

    回到今天的主题,编辑生殖细胞的基因以防范和治愈某一疾病为什么会引发如此强烈的伦理谴责,相应的利用药物防范和治愈疾病则不会,为什么?然而,后者的情景真的不存在伦理困境吗?在某个社群X,当地人信奉自然而为的生活理念,认为上帝会安排好一切,上帝的安排是道德的,一切违背上帝的,刻意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因而,他们会在成年后第一天见到的第一位异性为其配偶;他们下雨不会打伞,饿了就会吃饭,病了也只让自己自动康复。突然,某一天,族人Y发现了一种植物,这种植物可以治愈大多数让他们感到难受的疾病,也就是说,只要他们感到不舒服,一吃这种植物,他们就能恢复正常状态。请问使用植物缓解痛苦是否是一项需要伦理监管的行为?首先,这个社群有一个非常牢固的理解世界的认知底色,刻意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其次,引起痛苦的事毕竟少数,或者即使引起痛苦也不会影响正常生活;最后,一种刻意的行为具有非常明显的消除痛苦的效果,简直就是药到病除,起死回生。刻意地食用植物以消除痛苦是不道德地通常依赖于前提1和2。很明显,我的思路是后果主义,而不是更为传统的德性伦理学和康德的义务伦理学。在后果主义框架内,编辑生殖细胞基因以防治和治愈某一疾病是否符合道德,依赖于:1. 是否存在更为方便的替代疗法;2. 疾病的流行程度和危害后果;3. 治疗行为本身潜在的危害。从目前学者大众对此次基因编辑持反对意见主要是这一技术潜在危害不明朗,而且存在替代疗法。因此成本-收益是未来基因编辑技术能否得到通过的最好一个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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