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时候,我的偶像是林志颖,爱听林俊杰的歌,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时隔12年,虽然我都忘了他的样子,我还记得当时喜欢他的心情,记得下晚自习走在我前面的背影,在人群中我总是能够一眼就看到他,会勇敢的表白,虽然最终是爱而不得,伤心过,丢脸过,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也没有否认过自己的真心,现在的我甚至还很佩服18岁的那个女孩,羡慕她的纯真无畏,既然知道没有结果,但依旧遵从内心勇敢追求。曾经我以为我永远都是我,保持着初心去生活,但是这十几年的时间也终归是没有放过我,内心早已干涸,只差面容枯槁,一捧黄土了。当看着18岁的少年,我会不自觉的想起我的18岁,庆幸的是我的18岁也是值得回味的,在30岁的时候要感谢18岁的我,让我拥有过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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