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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明白了吧,青少年霸凌同学,父母将坐牢

听明白了吧,青少年霸凌同学,父母将坐牢

作者: 阿果悠悠 | 来源:发表于2017-10-28 16:57 被阅读79次

    听明白了吧,青少年霸凌同学,父母将坐牢

    1、

    早上,刚到学校,就看见我们班的小宇和小宇妈妈在办公室门口等我,小宇妈一脸怒气,小宇脸上泪痕犹在。

    我看着熟悉的小宇,总觉得他哪个地方不对劲儿,却又一时说不出来。

    小宇妈一把扯过身后的小宇,猛地推到我跟前,用手指着孩子的脑门,很大声、很气愤地说:“小宇被他同桌欺负了,你管不管!你看看,你看看,他脑门的头发都快被同桌拔光了,你管不管!”

    我这才发现,孩子额头发际处的头发被人薅去了一溜儿,乍一看,像被人用剃头刀刮去了一溜儿碎头发,白惨惨得挺不自然。

    小宇常被同学欺负,我是知道的,也处理过几起,但大都限于同学给他起外号,或者故意拦住他不让进座位之类,没造成太大伤害,事情不大,也就不好做太重的处理。

    然而这次,性质显然不同了,难怪小宇妈妈会气成这样。

    小宇在班里被人欺负,与他的性格有关,也与他的家庭环境有关。小宇是领养的,养父母领养他的第二年又生了一个男孩,养父母精力有限,对小宇关注不够,致使小宇在学校不停地刷存在感:上课接话,抢同学的东西,在同学面前嘻嘻哈哈,故意找碴儿捣乱,这些让学生们讨厌他,也对他少了尊重。

    于是,他一找事,同学就反击,同学一反击,他就认怂,久而久之,他成了班上的受气包,同学们嘲笑他、讽刺他,甚至欺负他,就连那些看起来温和的同学偶尔也会加入。

    尽管我明白,如果这种事情得不到有效控制,久而久之,他就活成了一个笑话,但面对同样是小孩子的其它同学,能做的,也仅仅是就事论事,然后一番苦口婆心的批评教育,最多是联合家长一起轮番说教。

    教师的地位很尴尬,社会赋予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却没有强制谁、制约谁、惩罚谁的权力,有时连罚学生站都会被认为是在变相体罚。

    2、

    这几年,校园凌霸事件频频上演,打架斗殴时有发生,在网上我只是随便一搜,就搜出一大堆相关的结果,施暴手段残暴戾程度令人不寒而栗,而对施暴学生的后续处理却轻则又轻,结果就如同隔靴搔痒,完全起不到震慑当事人的作用。

    一起来看一组报道:

    云南板仑中学的李某被六名女子殴打,砸坏其手机、拿走手机卡、强行将头发剪断,并用手机对其进行裸体拍照。

    湖南株洲一女生在宿舍内遭另一女孩掌掴十余次、脚踹、扯头发,四五名差不多年龄的女生围观了这一暴力行为,未有一人出面阻止。

    吉林省梨树县某中学付姓同学被七名学生用刀砍伤,右手手指被砍断五根手筋,其中一根手指肉被削掉一半。

    安徽怀远一小学副班长向包括正班长在内的六个孩子要钱,钱没给够,就逼迫同学喝尿吃粪。

    重庆女生兰兰住校期间不注重个人卫生,被五名同学集体打耳光“教育”,打成十级伤残。

    仅仅今年五月份,就发生了多起校园凌霸事件:

    5月14日,济南历城区某中学初二学生雯雯,因为跟同班一个男同学多说了一会儿话,就被该男生的女友喊来俩同伴扇了耳光,逼雯雯说自己是“狐狸精”。

    5月16日,山东五莲县街头中学一名男孩,被一名身体强壮的同学殴打,几十人围观。

    5月19日,西安某学院17岁女生小宜病了,原来她经常被同学指使帮她们买饭、洗袜子,若有不从或反抗,就会被打,致轻度抑郁。

    5月23日晚,西安14岁女生小雨被两名女孩从城北“掳”到朱雀门附近,遭到三女一男一个多小时的殴打,遍体鳞伤。

    这些真实存在的校园暴力案件,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即使出了事,因为年龄原因,当事人常被从轻处罚甚至免于处罚,赔礼道歉,严重点儿记个过,然后让家长带回去教育。犯罪成本过低,让这些“熊孩子”越来越无所顾忌。

    3、

    而在国外,遇到同样的校园欺凌事件,处理起来则大不一样。

    2015年3月30日,在美国加州读高中的两名中国女留学生,因为男女“争风吃醋”的琐事,遭到同为中国留学生的10多名学生虐待。他拉扒光女生的衣服、用烟头烫其乳头、强迫其吃沙子、逼他们吃被剃掉的头发,折磨虐待的过程长达七个小时。

    后来,受害者刘某在当地报警,警方调查后认为情况属实,随后此案被提起公诉。

    经过近一年的审理,当地时间2016年2月17日,加州波莫纳最高法庭正式宣判,在美中国留学生欺凌案三名主要涉案成年人以绑架、殴打罪名分别获刑6年、10年以及13年。三人刑期结束后将被驱逐出美国。

    据说,其中两个施暴者出庭时完全懵掉了,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按美国法律竟然有可以被判决终身监禁,因为按照他们的思维,这事儿发生在国内,顶多被学校老师狠批一顿,大不了记个处分,怎么也不至于坐牢。

    这就是东西方对待熊孩子态度的差别。

    “人之初,性本善”,中国校园暴力犯罪成本过低,无疑助长了校园欺凌这种戾气的滋生。

    我们国家法律总是对未成年罪犯宽容,对老年罪犯开恩,这样的特权,只会伤害更多遵纪守法的无辜人,人为地制造不公平,给别有用心的人钻法律的空子。

    4

    最近,美国纽约附近的一个小镇,颁布了一条新的法令,制裁校园暴力事件:若青少年霸凌同学,施暴者父母将会面临罚款,甚至面临最高15日的监禁。

    纽约西部的小城北托纳旺达10月1日生效的新法规定:在90天内,若儿童连续两次违反城市法规,其家长将被罚款250美元,并被判入狱15天。

    此处的城市法规,包括欺凌其他孩子、违反城市宵禁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一名熊孩子,在三个月内对其他未成年人施暴两次以上,他的父母就将入狱。

    该法令是模仿威斯康辛州2016年提出的一条法令,其规定对校园暴力施暴者的父母加重罚款力度。

    北托纳旺达市检察官卢克·布朗在采访中说,他希望新法令能迫使父母参与,以阻止儿童多次欺凌他人。“我们努力要实现的,是让施暴未成年人的父母承担责任,并尝试解决问题。”

    对恶的纵容本身就是一种作恶。校园霸凌这件事,绝对不是小事,大到可以引发法律责任,毁掉孩子前程。

    向校园霸凌说“不”并不容易,需要我们借助法律的力量惩恶扬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校园霸凌事件零容忍,才能拯救那些带伤成长的孩子们。

    真正明智的做法,应该是:不姑息,不包庇,不纵容。

    年龄真的不应该成为暴力犯罪的免罪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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