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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拿手菜》

《妈妈的拿手菜》

作者: 彭丹0910 | 来源:发表于2020-12-25 08:46 被阅读0次

    【原题呈现】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中国文化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中国饮食进化史,食物中蕴藏了太多的故事、习俗、情感甚至文化。朱德的母亲能够把菜籽榨出的油放在饭里做调料,让一家人吃得有滋有味,那是物质匮乏的年代母亲的聪明能干;朱自清的父亲迈着蹒跚的步伐,艰难地攀爬栅栏买下的那几个橘子,酸甜之中还有苦涩,那是父子交葛的复杂味道;汪曾祺笔下的昆明菌子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那是在回味昆明的美好生活……在你家里,妈妈的拿手菜是什么呢?其中有哪些故事想分享一下呢?请以《妈妈的拿手菜》为题写一篇作文,不少于700字。

    【例文解析】

          端午的鸭蛋(有删改)  汪曾祺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有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

          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将家乡的咸鸭蛋与其他地方的咸鸭蛋进行对比,表明家乡咸鸭蛋双黄蛋多的特点以及名望之高,表达我的自豪之情,引用原牧的文章简述研制咸鸭蛋的过程。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介绍高邮咸鸭蛋的特点、吃法及做菜。

        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鸭蛋壳有白的和淡青的两种。二要挑形状好看的。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

        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蛋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小时读囊萤映雪故事,觉得东晋的车胤用练囊盛了几十只萤火虫,照了读书,还不如用鸭蛋壳来装萤火虫。不过用萤火虫照亮来读书,而且一夜读到天亮,这能行么?车胤读的是手写的卷子,字大,若是读现在的新五号字,大概是不行的。

        写孩子们如何挑选、如何吃和如何玩端午的鸭蛋。

    【总评】

          文章记叙了作者家乡端午节的一些风俗,着重介绍了家乡咸鸭蛋的特色,流露出对儿时生活的怀念,表达出了对儿时生活以及童真童趣的怀想,对故乡的热爱和赞美之情。全文布局清晰,各情节环环相扣,一丝不乱,语言闲适自由,趣味盎然,充满生活情趣。

    【写作提示】

    1、这个题目看似简单,要将题目的几个关键词全部写足,需要下一番功夫,也十分见功力。

    2、首先,文题是一个偏正的短语,落脚点是“菜”,那就要写清楚这个菜是在什么季节食用,用哪些食材做成,菜的色香味分别是怎样的,这个需要非常细致地描写,写出这个菜的特点,需要调动丰富的形容词,并运用一定的修辞手法,比喻、拟人、通感等。

    3、“拿手”表示擅长,就需要用非常细致的动作描写体现其制作过程的娴熟,需要运用动词以及配套的副词修饰动词。

    4、“妈妈”表示做这道(些)菜的主体,里面蕴含了一种情感就是母爱,妈妈是在什么情况下给我做的这道(些)菜的?我在品尝这道菜时除了吃出了食物本身的味道,我还吃出了什么?

    【作文框架】

          请在下方空白处画出你的写作提纲,共约7段文字,如何安排段落层次及详略呢?

    【学生习作】

    妈妈的拿手菜 

    武汉市旭光学校801班  陈旭薇

          这道菜曾无数次地呈现在我家的餐桌上,我曾多次地品尝过它的甘美,却依旧无一丝腻味,可能仅仅是因为它是妈妈的拿手菜吧。

          听妈妈说,青椒炒肉这一道菜是她的母亲传授给她的第一道菜。而她也深得母亲的真传,将这一道菜的技法练就得炉火纯青。

          据她所言,这道菜的第一大关键是食材。而在各种食材中,青椒这一物又是重中之重。妈妈选椒很有一手:一观,二摸,三嗅。她就能从如山如海的青椒堆里挑出甜滋、不涩口的鲜嫩好椒。她常道,适合制作青椒炒肉的椒一定是坚硬方灯笼型,气味浓且色清亮的,最好是荷椒。与椒相比,肉就显得次要了。只要不柴,有韧劲,就都是椒的好搭档。

          有了最优的材料,接下来便是最考验实际功力的制作环节了。每次制作这一道菜,妈妈总会准备许多葱姜蒜之类的小料,三两下将它们切成等大的颗粒或丝细丝备用着。毕竟俗话说得好:“料不到位,大菜没滋味。”妈妈将翠绿的青椒从中间切开,用刀把内部的椒籽剔得一干二净,又将干净肥厚的椒肉切成大小均匀的条状,与被切成细长丝状的肉一同放置备用,就开火了。

          她先将小料和油一同下锅爆香。待到“嗞”的油炸声变得温和,她便将肉和青椒一起下锅,开大火煎椒皮,然后再转小火,烹至熟透。其间,再加入两只辛辣无比的小米辣尖椒提味,就这样一盘在我心中满分美味的青椒炒肉丝就出锅啦。

          观,通体粉嫩的肉与焦褐感均匀的青椒缠绵着,其中还点缀着红艳的尖椒段和白生生的蒜,五彩斑斓,令人食欲大增;嗅,前调火辣而又喷香,几乎被尖椒的气味所占领;后调温暖而又诱人,那是是青椒所特有的榭皮素的气味;食,是我记忆中百尝不厌的味道,肉的鲜美,青椒的甘甜,尖椒的麻辣在舌尖留连,再吃几口仍是惊艳,米饭可遭殃了!

          食用的次数多了,这道菜在我心中的地位也弥之越高。越是回味,便越觉得它的滋味如同妈妈一样:泼辣,火热,而又温情。每一次品味这一道满怀爱意的家常拿手菜,我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妈妈那熟悉亲切的面容。我知道我痴迷的不仅仅是青椒炒肉的甘美,还有深厚的母爱味道,更有温馨的家的味道。

    【优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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