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对于徐志摩《再别康桥》来说,是揉碎在康桥浮藻间的爱情之光,埋葬了彩虹似的梦。
婚姻对于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来说,是长期卖淫嫖娼,毁灭了白流苏一切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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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注定凄凉,诉断肝肠。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的爱情注定与婚姻无缘,惨淡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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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认为时代造就了太多的世俗婚姻,悲观主义者大多同情浪漫主义的灭亡。于是,我们会想婚姻是否能使人快乐?
倘若婚姻真与爱情不可相融,“我见过更好的风景,却没见过更好的你。”
那就让爱情定格于此,不再时时张望,却永不相忘。岂不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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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青春阶段,步入“婚姻市场”,快乐也许一直在那里,只不过患有“幼稚病”的人更喜卖弄情殇。
我自己也认为:婚姻是某种意义上的合作。大多数人不耻的形容,玷污神圣纯真的字眼。那么,你还觉得它能否使人快乐?
合作在这个操蛋的年代里,合作在共建的家庭中。为每一次痛苦合作着分担,为每一次快乐合作着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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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自然很好,两小无猜必定无邪。可最可贵的不只是这些:
还有合作中偷偷溜走的年轻时光。
溜走在孩子降生所振奋的日日夜夜。抽象成外界不断的拒绝中,互相激励扶持的一双手。此刻,哪怕没有初始激情和恩爱的婚姻,对彼此也是逃避质疑与嘲笑的温暖避风港。 哪怕是通过相亲,在一片荒芜沙漠上建造而起的合约,日日夜夜里感情也会盘根错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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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身充满善意。在纯粹的婚姻面前,任何恶意揣测和无端同情都自惭形愧。 哪怕没有感情,哪怕脱离爱情,一年两年的陪伴,与五十年六十年的相守,又怎么可比?黑夜已深,白昼将近。
我们愿意去相信,在琐屑生活中老去的年华里,我们是幸福的,快乐的。
因为在追逐梦想中失去的只是你所谓的爱情或自由,我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和真正的浪漫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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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真正老了,弥留之际那一刻,互相见证与追忆往昔,回归一起携手合作建立的生活。点头致意,泪花与微笑共同溶于一抹夕阳中。
正如王尔德所说,我们生活在阴沟里,有些人却依旧在仰望星空。
婚姻能否使人快乐?悲观者和乐观者已经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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