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在30岁时萌生出了写小说的念头。
那时他是一家酒吧的老板,白天卖咖啡,晚上开酒吧,每天营业结束的时候,已经凌晨。
闲暇于他来说,珍贵得如同沙漠中的泉水。
可是因为喜欢,他把凌晨至天亮的那一段时间,用来写小说,就坐在厨房的餐桌旁。
为他斩获新人奖的处女作《且听风吟》,就是这样写出来的。
他在写作上花的时间,终于给了他丰厚的回报,甚至升华了他的生活。
就像喜欢一个人,你要花时间和他相处,喜欢一件事情,你也要花时间去做它。
不是停留在口号,不是随随便便的自我标榜,而是为了自己的喜欢,愿意付出时间的代价。
人是有惰性的,总是倾向于享乐而拒绝思考的。
所以很多人宁愿在泥泞之中打滚,也不愿意克制一下低头的本能,抬起头看一看星空和月亮。
我们总有充分的理由说服自己,我很忙,我没有时间,我很累。
然后内心煎熬着,把时间拱手让给脚下的泥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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