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着一身黑色西服,配着一只浅蓝色领带,被擦得几乎可以用来作镜子的皮鞋踏在北城国际酒店大厅的地板上传来“哒哒”的声音。电梯的门在我面前缓缓打开,里面空无一人,我吸了一口令人眩晕的空气,走了进去。电梯厢缓缓地上升了起来,我脑海里想着这封闭的空间就像一台时光机器正平稳却又以光的速度穿梭在时空黑暗的隧道里,在我所能感知的几十秒里,十年就已经悄然飞逝,说实话,我担心极了,我害怕看到他们十年后的模样。为了在这一天到来时,以至于我不会过于紧张,我无数次尝试在夜晚入睡前想象他们十年后的样貌,可都是无果而终。
十年后的我,全然没有了雄心壮志,对于外界事物的敏感性,似乎也在一天天的衰退。大学毕业后,我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去旅游,前往拉萨,只是希望在布达拉宫湛蓝色的天空下拍一张照片,而后辗转芙蓉城,在细雨蒙蒙的天气里走过锦里老街,南下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的丽江古城,友人说细雨下的丽江古城那才叫美不胜收,只可惜天公不作美,直到我离开的时候,都没有遇到过一场“及时雨”。
当我结束旅行回到北城的时候,我的叔叔在一家时尚周刊的编辑部里给我找了个闲职。工作倒也不累,报酬也还算可以,支付了日常开销外每个月还是能存入3000左右。昨天下午,我拖着疲惫的身躯离开公司,下楼时,收到了萧凡发来的短信。
杉然,我回来了,明晚七点国际酒店六楼,不见不散。
提起萧凡,就不得不介绍北城二中的我们。
萧凡,原拓和我是高中的死党,我们仨个子一般高,而萧凡比起我和原拓就有些瘦了。他是个IT精英,梦想着长大后成立一家自己的公司,然后坐拥比比尔盖茨还丰厚的财产。他是个IT精英,这点我们都不否认,可每当他一本正经地讲起要超越比尔盖茨时,我们都会不约而同地笑起来。在我的记忆力,除了与我和原拓出去逛,他就只是盯着电脑屏幕。奇怪的是,他不像后来我在社会上接触的那些IT人那样,一张蜡黄的脸上生满了痘痘。他是我们仨中最白的一个,白得可以令女生萌生嫉妒心,我还记得他曾经那句经典的口头禅,“爱电脑如老婆。”
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原拓,由于整天待在户外运动,他的皮肤晒得黝黑发亮。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体育狂,几乎没有什么运动项目他不精通。我记得有一次,学校来了一群美国交流生,他成了学校唯一一个能够陪打橄榄球的学生,当我们都为他的不幸默默祈祷时,他却像开挂一样,他在操场上把美国佬们打得都开始怀疑橄榄球是不是起源于亚洲。他爱体育就像萧凡爱电脑一样,但他绝不会把它当做老婆,因为,那个位子他已经留给安岚了。
我叫杉然,只是一个喜欢看小说的平凡的人。没有萧凡白,也没有原拓黑,说是文艺青年,却没有文艺青年的深沉,或许是因为我还有一个不平凡的职业------班长吧。总之,那时的我,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高中生。
我推开包间的门,里面空无一人,我带着疑惑扫视了一遍。桌上摆着五套餐具,我知道这是谁的,萧凡,原拓,我,安岚还有伊诺。
我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点了一支烟。我的面前的墙角,竖着一把吉他,那是把Martin民谣。
我想起来了那个只有我和原拓去机场给萧凡送别的下午。
“哥们儿,说吧,想要什么,等我下次从纽约回来,我给你捎上。”他笑了笑。
“你这小子,还没到美国呢,语气就这么大!”原拓将手提箱甩给他。
“不用,只要记得把你给我们捎回来就行。”我说到。
“那还用说,必须的!”
“啊!既然你们俩不好意思开口,那我就自作主张了,杉哥呢,我就给你稍一把正宗的Martin吉他,你那把破吉他也该扔了!”
他看看我,又转向原拓。“至于你呢,就一颗斯伯丁篮球吧!”原拓急了。
“这他妈差别也太大了,杉哥是吉他,我就才一颗篮球!你小子,太偏心了。”说着把手里的行李都扔到了他的怀里。
“谁让你不说的!”他撇撇嘴。
“你小子,亏我还把你当哥们儿……”原拓指着他,哭笑不得。
萧凡突然噗嗤一笑,“那还没说完呢,瞧你急的,加上科比-布莱恩特的签名,如何?”
原拓那双眼睛立刻变得光芒四射,赶忙接过萧凡的行李,“亲生兄弟,这脏活累活怎么能让你干呢?还是我来吧。”萧凡则顺势闭上了眼,地主一般地点了点头,显得极其享受。
这时,大厅里响起了登机广播。
“还是给我吧,好哥们儿,我得过安检了。”他伸出手去。
大厅里人声嘈杂,而在我们的耳中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到处是依依不舍送别的人,而我们也只是其中三个。
“再来一遍吧,那个庆祝动作!”萧凡的眼睛泛着泪花,勉强的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我们胳膊搭着肩,围成了一圈,跳了起来。这个我们平日庆祝的动作成了我们一别十年前的最后一起做的事。
“大老爷们,哭什么哭!”
我只记得这是与萧凡挥手作别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还没等他消失在视线里,我的泪水就已经蒙住了我的眼睛。
我们的故事还得从我的那段暗恋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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