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顾名思义就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便是婚后,婚前财产也应该属于个人,不算夫妻共有,自然,对方也没有索取的资格。
虽然规定很清楚,可有些人呢,总会理所当然的认为,什么婚前婚后,你的我的,结婚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这样才叫真正的夫妻。
婚前财产在婚前是个人的,一旦结了婚,那就得“充公”,也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没有二心,才算对配偶对婚姻忠诚的宣誓。
这样想的人,有一部分原因是太过理想化婚姻,认为夫妻之间就应该一体同心,不该分你我,应该互相毫无保留的信任彼此。
这种想法其实可以理解,因为真的很美好,这种高质量的结合,哪怕是物质都搅在感情里,也会过的很幸福。
然而,人心隔肚皮,不是所有的感情最终都能善始善终,若走到不可挽回的一步,物质或许会成为败坏彼此最后一丝好感的存在。试想一下互相扯皮的头疼局面,你就会明白夫妻财产公证到底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情,未来的不确定性是另一部分原因。
更有甚者,非要把婚前婚后财产混为一谈不是为了别的,实际上就是冲着占便宜来的,自私至极、可耻至极。
周小姐31岁,在相亲中认识了一位男性,比她小四岁,工作和家庭条件,包括外貌方面,都很普通,这些外在条件周小姐倒也不是特别的在意,关键是,她觉得对方和自己聊不到一起去,在一起总是会让她觉得尴尬,更别提来不来电。
周小姐本想拒绝对方,但却被父母数落了一通。
“你都多大了,还什么来不来电的,你自己还是有点数吧,都这把年纪了,你再想找什么条件多好的,各方面都能符合你要求的,你就是异想天开。
趁现在还有选择的机会,别那么早就回绝别人,好好相处,别再让我们老两口为你操心了!”
不仅仅是父母,周围的朋友听说以后也都委婉的向周小姐表达了和父母类似的观点,对方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毛病,让周小姐耐下心试一试,别太任性。
周小姐也很无奈,但是最终还是听从了父母和朋友的建议,要求试着放低,和对方试着相处。时间过得很快,还没等周小姐反应过来一转眼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就在周小姐人生大事即将尘埃落定的当头,意想不到的展开出现了。
周小姐没打算要多少彩礼,毕竟自己年纪也大了,一切都准备删繁就简,她想的简单,可对方却并非如此。
周小姐前年为投资买了一栋小公寓,现在也是她的自用住所,周小姐没想过要瞒着,男友一直都是知道的,谈婚论嫁的时候,未来婆婆突然就把这栋婚前房产话题提到了台面上,但当即被周小姐给打哈哈岔了过去。
可后来未婚夫私下里又把这个话题提了出来,并且向周小姐提出了要求。
“我妈希望你能签署一个婚前财产转赠协议,把房子转赠给我。”
周小姐觉得相当可想,当场就拒绝了婆家的要求,没想到男方用不可一世的口气回道:
“说实在的,你根本就没有拒绝的资格吧?你年纪大了,生育上是我家吃亏,这就算是你对我们家的补偿。
你也别想留着后手,你不给我想给谁留着?我是你老公,我的还不就是你的,对你也没什么损失,别犯傻,你可拖不起。”或许是认定了周小姐不敢不答应,对方把话说的很强硬,把周小姐气到无语,她当时就想要直接提出分手,但在父母和朋友的劝阻下,和男方又交涉了几次,希望双方都能退一步。
然而,不接触还好,一接触才发现,周小姐的未婚夫是个十足的妈宝男,这个要让周小姐转赠房产的主意,就是婆婆出的,未婚夫充其量就是个传话筒而已。
认识到这一点,周小姐一直犹豫的态度终于坚定下来,提出分手,结束了这段可笑而短暂的恋情。
周小姐因为是大龄剩女,因此受到了婆家的低看,要求她拿出婚前房产当做赔偿,表婚姻忠诚的诚意,亦或者是这家人本来就是冲着周小姐的婚前房产来的。
我更倾向于,男方是早有预谋的算计,毕竟大多数的家庭在房产上的纠纷,大抵都是加不加名,很少有人会提到“转赠”。
要知道,新婚姻法的规定,加名早已不再作数,而转赠可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是无偿赠予,这种操作值得细品。
不过我也不是当事人,没法评断其中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但很明显的一点,男方的要求是无理的,周小姐拒绝是正确的,退婚很明智。
不管是不尊重还是占便宜的家庭,对于女人而言,都是龙潭虎穴。跳进去,没有几个能囫囵个儿的出来,总要脱层皮。
婚前财产以及夫妻共有财产,应当予以公证。
有句话叫做亲兄弟明算账,亲兄弟之间有血缘,有常人无法超越的深厚联系,尚且需要认真不掺杂情感去谈钱,夫妻之间为什么不该呢?
不用担心感情受损,也不用理会那些道德绑架,你要知道,好的感情,不怕谈钱,怕谈钱的,不是感情不够深,就是心虚。
该是谁的就是谁的,维护自身权益没理由受指责,如果对方爱你,他会理解你。
公正,不是背叛,也不是自私,而是保护自己。
说的现实一点,公证的必要性,的的确确就是为自己留后路,但这又有什么不可以?
人生充满未知,这世上有很多值得相信的人和事,同样的也有一些不值得相信的。不是所有人都会有一双永远不会看错的慧眼,总会有看走眼的时候,可人生不是游戏,game over还可以重头开始,给自己留有备选plan B,从来都不是自私背叛,而是聪明人的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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