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物业公司是这个小区的第N任,尽管小区还没有开发完,或许正是因为还没有开发完,房产公司为了售楼最终还是自己成立了物业公司,便是我们。或许是之前的物业公司太差了,于是我们已进场便是各种鸡飞狗跳。毕竟之前没有人管也没有人收费,现在有人管了是没错,倒是要收费了。
各种抱怨夹杂在投诉中铺面而来,其中不乏“金典之作”:
某天有个业主跑到客服部大吵,发泄半天原来是他在买房的时候,效果图上面阳台有两盆花,现在花没有,居然还跟他收费,“连两盆花都保管不好的物业公司,居然还有脸收钱”,这是他的原话,至今记忆犹新,当时便有一种“秀才遇见兵”的感觉。
当时我们几个小姑凉便开始讨论,一致意见是:肯定不一样的,要不然怎么大多数广告上都要注明“一切以实物为准”呢。开例会的时候,大家讨论如何接待这种道理讲不通的业主,我们老板一句“那广告上还有明星呢,我们也给他送一个啊”简直神来之笔。
感悟:流氓还得流氓治,凡事不能一味忍让,先礼后兵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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