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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忘了还书,我不是故意的

2018-05-16 忘了还书,我不是故意的

作者: 群益_见识与见解 | 来源:发表于2018-05-16 13:22 被阅读0次
    整理书架时,发现自己有几本书不在了,而我正好打算开始读。隐约记起来似乎是借给了别人,但又记不起来是哪几位。
    于是,发了朋友圈,想唤起借书人的注意和回忆。
    Z姑娘回复:我的书从不外借,喜欢的人让她自己下单,我相信他们不是故意不还的。
    W姑娘回复:我借了一本,周末就还你。
    N姑娘写了不少:唉呀抱歉,我还没看完,拖了快一年了。
    
    我借出书约有十几本了,借的初衷,是因为觉得对方需要,而我暂时不急着看,对方提出借,所以就借了,还不忘加一句:别忘了还我。对方答:我看完就还。所以,我没有登记,也没放在心上。
    过了很久,甚至半年,甚至一年,时间长到我都忘了借出去的时间,更不记得谁借了、借了哪本书。吴晓波的《大败局I、II》就是这样出去了没回来,《向死而生——我修的死亡学分》没有回来,《生产消费者力量》,《人性的弱点全集》的上和中册,还有两本营养学知识书,三本心灵成长的书,社群营销的内部参考书。
    有几本书是非卖品,丢了很可惜,借书时叮嘱再三,仍难以避免被遗忘。借书的人,忘了还,或许忘了看完,随手看过就放在一边而记不起来。借出的人,因为没有专门记录而困惑,给自己带来烦恼。
    知道这种感觉,也发现自己手里有一本未归还的书,一年了也还没读完,虽然借时是当作至宝的。
    
    你看,无论借书人,还是借出者,都需要定个规则,免得我们难以胜过懒惰、随意而带来尴尬。
    你随意借,我随意给。
    你随意忘,我茫然乱。
    随意,随性,就记不得了。
    
    借书时,写下借条并签名,注明归还日期。
    借出者,定期看看记录表,快到期限了就提醒归还。
    
    彼此不留尾巴,按规则办事,挺好,干净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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