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10
1、
书名与小说情节非常贴合,必须找到阿历克斯,是谁必须找到阿历克斯?又是为什么一定要找到阿历克斯?
一个谓语,一个宾语,以及一个省略的主语。
这同时构成了小说的“动态二元对立结构”。省略的主语是警察,作为副线存在,宾语同时也是书名着重点的阿历克斯作为主线存在,两个主体之间通过一个动词相连接,以推进小说情节的不断发展。
主线的精彩来自于小说主体身份的不断转换,阿历克斯从一开始受害者,随着调查的深入,同时有了加害者的身份,再到最后的反转,原来加害只是报仇,从受害者到加害者再到受害者的三重身份转变。这是小说情节构织的主体线索。
主线一波三折,悬念设置,人物刻画都值得称道,然而副线怎么说呢,关于阿米尔,路易,伊莲娜的回忆,卖画等心理描写、回忆,这些徒增文字的冗余,完全可以删去的。大量的文字,乱七八糟的回忆,并没有构成一个完整的副线情节,对主线也没有任何现实事理或心理的上的推进或者相互交织的作用。
2、
有一类推理小说,他们的激荡与震撼人心之处,大部分不在其情节线索的推理,而是事实揭露后本身的震撼力。紫金陈的《长夜难明》是这一类型、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也泰半属于,这本书《必须找到阿历克斯》也是如此。
3、
文学性、电影性、一门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的自有特质
有一类小说特别适合拍成电影,不仅是指单独的段落,而是就整本小说的结构非常配套,就像是专门为电影拍摄写得一样,也很容易改成剧本。张系国的《棋王》,双雪涛的《平原上的摩西》,麦克尤恩的《赎罪》,以及这一本,《必须找到阿历克斯》。
但是这样究竟好不好呢?如果是单独的段落,我们常把这个评论作为称赞,因为写得非常有画面感,说明作者很有功底。
但如果整本小说都是这样,似乎就有些值得商榷了。
一门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的根本特质是什么?
以电影为例,是那种独属于电影的,非电影手段不能表达出来的,我们也可以以此来推定导演及其电影水准如何,伟大的电影不能是仅仅通过故事、情节、人物一般的这些元素来表现,这样诗歌,叙事文学同样可以表达,并不能把两者区别开来,而只有独属于电影的,真正能够影像化的,才是把电影提高并确立到一门艺术的标志。
比如说蔡明亮的电影,它里面一些情绪的表达,不是通过台词对话情节这些一般文学艺术都有的手段,它是通过画面、影像、时间、空间这些电影化的东西表达出的,电影性、影像化、电影区别与其他艺术的自有特质,等等,这些,才是把电影同其他艺术区别开来的根本性的东西,也是把电影提高到作为一门艺术的标志。
那文学呢,文学区别于其它艺术的本质性的东西,我们可以称之文学性,电影发明、成熟以后,有人感叹小说从此要走向没落,这只是只看到了两门艺术在叙事上的共通性,电影在叙事上当然比小说更有表现力,然而另一方面呢,提出这种论调的人,忽视了文学艺术之所以能够区别于其他艺术,而独属于自己的东西。
陀斯妥耶夫斯基小说里的大段哲理辩论,乔伊斯小说中对文字语言历史的各种妙用,卡夫卡小说里面的隐喻象征,福楼拜绝妙的心理描写,这些完全都能够通过电影、戏剧、诗歌或者造型艺术表现出来吗?叙事文学当然通俗,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的这些大师,他们使得叙事文学不断发展出新的自有特质,这些才是真正文学化的、能够与其他艺术区别开来的东西。
所以再回来上面那个问题——
如果一本小说特别适合拍成电影,好不好呢,希区柯克一个为人注意的地方,是他经常能够将一些二流的本子拍成第一流电影,这当然涉及电影文学化的改编,但是也说明了些什么,画面感强,适合拍摄,只能说明它这个小说有的只是两门艺术共同的东西,但却并没有独有的属于文学自有特质的东西,当然一些更不入流小说可能连画面感的基本描写功底都达不到,这本身是三步曲折回环前进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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