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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不需要「曾經有人」

我再不需要「曾經有人」

作者: 森男熊野 | 来源:发表于2014-05-16 01:52 被阅读0次

    我做事情,愛沾上一點邊,感覺不對,就不再往裡頭深究。

    總歸以前,太用力地討好那些本該我並不欣賞的「應當」,日久了,弄得滿身濃臭腥人的煞味兒,我把這些,說成是小人,唯唯諾諾地恭敬,若牽頭的主遷怒,頭彎得下膝,鼻梁貼地也是在所不惜,顯而易見,骨子裡剩下的就只有「賤」,棒棒脆,熬不出文人的骨髓。

    現今,四十五度高挑的上揚嘴角還有深藏厚唇皮下的八顆露齒,該笑的還是有,裝模作樣,習性自然而然,不是甚麼壞事,怕就肌肉痙攣,奸人的嘴臉,得罪認識的老前輩。

    扯遠了,那是以前,老好人的事,再提,就不當價,招人恥笑。

    棄商從文那天,是我人生經歷挫折,嘆日子,過得快,卻又漫長的時刻。兩點相互矛盾,自己也是苦惱。足看一個月,低聲沈吟的每天,換作是今日,已經無法理解,哭哭啼啼,甚是悲情的回憶。

    有人,「你儘管做自己的事,不用擔心我」,這話兩人說過,一是外婆,另一我記得起名字,要說,死後再提吧。

    如此一來,前人說話算數,走了,到了忌日,我都不忘上香,告訴外婆,我還是沒做好答應你的事情,愧疚。後人,也走了,擱下的話,就成鬼扯。

    久了,就有感情,走了,就沒有。

    但凡友人再度提及自身與情人之心牽掛相連,五年,十年,散了,還是各修其道,各展神通,偶爾進餐便飯,與常人就無兩樣,我笑,說他們是上道了,天荒地久,總脫離不得命根裏頭。

    兩字,「當下」要不就是「活該」。

    我算是活該那種,吃下苦頭,不長記性,再下一次又摔個狗吃屎,爬不起來,換口氣,又染一身奴性,佝僂地樂,忙作揖對小主稱好。

    人不如己,我東想西念,給那些年,算對得起一種總結。

    溢漸喜歡一人充當各種角色,彼此無須爭執,生活逍遙,寫文作圖,不再記掛曾經有人,一度爲我討說,個人插畫師的謎題,不需了,我還是可以遵守諾言,畫下去。

    若妳宛如滋味平平淡淡,我當溪流甘泉涔涔潺潺。

    此生就讓我安安靜靜,待我好,待妳好,免了繁雜鬧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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