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教育报上看到这样一个例子:
有个学校要求学生在“学雷锋周”中每人必须做一件好事,有的学生找不到好事做,很着急。一个学生在最后一天到派出所交了100元,说是自己捡的。派出所的同志很高兴,把情况反映到学校,并建议学校公开表彰这位同学。学校领导正找不到典型,于是急急忙忙召开了一个表彰大会,把派出所的同志也请来了,家长也请来了,对那个同学又是发奖状,又是戴红花,好一番热闹。过了一个星期,这个学生的家长要买东西,发现家里少了100元,怀疑是孩子拿了。一追问,果然是孩子把钱交到派出所了。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我实在找不到好事做,可又没有办法,就想出了这么个主意。”学校只从行为现象出发,没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就急于表扬,结果把个“反面”的典型,当正面典型表扬了。
家长表扬孩子,可不要闹出这样的笑话,在表扬奖励前一定调查清楚,特别是要了解事实背后的思想情况。
在表扬时,我们要十分注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尤其要注意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一般在奖励、表扬方面,家长往往只注意外在的行为,从而忽略了动机。这样的表扬不但会削弱教育效果,甚至会起反作用。
中小学教育付老师的日记连载100—表扬应该既要重事实,也要重动机。我是付老师,专注于中小学课外培训、家庭教育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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