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

作者: 了之 | 来源:发表于2017-08-04 14:32 被阅读3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第39条规定,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内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这句话有三层意思,

    1:公安机关必须知道这个事情归不归自己管

    2:这个事情归谁管

    3:你还得告诉她怎么办

    能不能简单点?从报警上就分支节流呢,有指挥中心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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