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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合规检查108条问题清单---连资贷对照解读

P2P合规检查108条问题清单---连资贷对照解读

作者: 连资视野 | 来源:发表于2018-08-23 09:20 被阅读0次

    前言


    8月,对P2P来说有不一样的意义。

    2016年8月,行业空前的“网贷监管办法”出台,标志P2P行业正式进入“监管时代”。“13条监管红线”也成为P2P监管的核心,事实证明,资金池、自融、资金和项目不对应、拆分项目期限等监管红线碰不得。

    2018年8月,“P2P合规检查108条问题清单”出台,标志着P2P备案正式重启。108条问题清单是对网贷“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重申和细化,至2018年12月底将完成对全国所有P2P平台的合规检查,随后步入正式备案阶段。

    “824网贷监管办法”出台后,连资贷第一时间召开了解读会议,逐一对照监管要求部署后期合规整改工作,并于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整体完成整改。

    8月21日,连资贷召开“108条合规检查问题清单”解读会议,对照108条逐一解读。

    合规检查相关解读

    1. 备案制,之前流传的牌照制被否——P2P的定位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而非金融服务。

    2. 全国统一验收,统一标准——之前因各省市出台的验收标准不一致,导致存在监管套利的机会,现在全国统一验收,统一标准,一定程度上更加严格了。

    3. 明确检查时间截至2018年12月底——根据108条问题清单对全国P2P进行合规检查,时间截至2018年12月底。

    4. 合规检查除了机构自查,各省市金融部门行政检查外,增加互金协会自律检查——虽然验收标准全国统一,但全国互金协会和地方互金协会仍要参与检查。

    5. 对所有平台开放。

    108条清单重点问题


    1. 禁止自融

    禁止网贷机构及其关联方通过虚构贷款主体或使用可以控制的帐户在平台进行融资,虚构借款用途,最终将该部分资金交给平台及其关联方使用。禁止董监高、5%以上股东、及其近亲属、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在平台借款。

    2. 禁止资金池

    禁止网贷机构在没有具体项目的情况下先行归集出借人资金;禁止以机构账户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禁止通过第三方(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公司员工及其近亲属等)银行账户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

    3. 禁止部分银行存管

    禁止网贷机构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资金存管,包含仅签订存管协议但业务未上线运行、业务未全部上线等。

    4. 禁止承诺保本保息

    禁止网贷机构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禁止在官网、APP等对外宣传及相关合同协议中承诺由网贷机构自身保本保息、代偿逾期债权、回购债权等。但仍允许第三方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代偿等。

    5. 禁止销售互联网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网贷平台存在的引流服务也属于禁止之列。网贷机构定位为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不得从事其他中介或流量服务。

    连资贷自我对照及解读——总体过关 细节完善

    连资贷108条解读会议

    8月21日,连资贷召开针对108条清单的解读会议——对照108条问题清单,与连资贷一直坚持的网贷信息中介定位、客户资金银行全存管、不自融、不设资金池、项目资金一一对应、不拆分项目期限等均吻合,一些细化具体的规则和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

    会上,针对需要完善落实的细节问题,已安排到具体部门,将尽快落实完善。连资贷将积极跟进监管风向,迎接备案检查。有任何消息,将第一时间跟资友们分享。

    结语

    6月至8月的P2P暴雷潮中,自融、资金池、非全存管是暴雷平台最突出的问题,此次108条合规检查清单再次严禁这些不合规项。

    此外,108条中不得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开展网贷之外的其他业务、不得代销互联网理财产品等均是在强调P2P信息中介的定位。

    108条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的出台,将还P2P一个更加纯粹、健康的环境!

    再过两天,824网贷监管将迎来2周年。2年时间,P2P网贷从乱到治,大浪淘沙,行业巨变;2年之后,P2P网贷重新出发,踏上正途,服务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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