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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分享~引导~】

【早安分享~引导~】

作者: 育娃育己 | 来源:发表于2017-04-13 08:04 被阅读0次

    三岁以内的孩子在做事情时,根本无法理解父母表达不同意的方式。他们听不懂“不可以,不行”到底意味着什么。(即使孩子到了三四岁时,仍然不能够完全理解这种“不可以”的真正含义,这是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不行,不可以”是个抽象的概念,在孩子的世界里,它与发展的需求,探索世界的需求以及形成自主性和主动性的需求是相反的。

    或许孩子知道你不希望她做某些事情,甚至她还了解假如自己真的做了这些事情,会让你非常愤怒,然而她无法理解为什么家长认为他们做的不对。孩子明明知道你不让他做这件事,他还是要在做之前看你一眼,并且还会嘻嘻笑。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事情与以一个成人的眼光看事情大不相同。孩子对事情的理解常常缺乏必要的内在控制力,以至于无法控制她不经意间那不安分的小手。包括皮亚杰在内的研究者们很早以前就发现,孩子们没有能力以成年人的方式去理解事情的因果关系和利害关系(这就是为什么不要对一个孩子只进行单纯的说教或对他们实行惩罚性暂停的真正原因)。事实上,直到孩子十岁多的时候,才能形成一定的理解力,才能明白事情的因果关系和社会道德标准。

    以下是皮亚杰向我们展示的认知发展理论,帮助父母理解为什么孩子不能按照你认为的方式去理解诸如“不行,不可以”的概念。

    给儿童呈现两杯等量的水。再找两个杯子,一个又高又细,一个又矮又粗。往这两个容量相同形状不同的杯子中倒水,然后问孩子这两个杯子的水是否一样多。三岁以内的孩子会说:不一样。然后会告诉你哪个杯子的水多。而一个六岁的孩子会告诉你水仍然一样多,而且还会解释出原因来。

    皮亚杰这个实验验证了儿童的思维能力问题。当我们弄明白我们认知,解释,综合理解一个事物与儿童的差别后,我们成人对孩子的期待就会发生改变了。儿童认识事物和解释事物的方式与成人是有区别的。儿童对同一事物经验的理解与成人不同。

    埃里克森,美国儿童发展心理学家,提出人格社会心理发展理论。在一岁多时,儿童进入“我来做”阶段。这个阶段发展形成了获得自主感而避免怀疑感和羞耻感的能力。到了两岁至六岁阶段,形成获得主动感克服内疚感,开始发展探索世界的能力。当一个孩子按照自己的生长规律做出一些事情反而遭到大人的惩罚时这是多么令人困惑的事情。他会面对进退两难的境地(潜意识的):我该遵守父母的规定吗?还是跟随我的内在驱动力通过探索世界去发展我的主动感和自主感?

    这个发展时期并不意味着可以让孩子为所欲为。这很好的解释了为何所有合作的方法必须和善而坚定地施行而不是控制或惩罚,这是你的孩子个性形成时期,你希望你的孩子做出关于他自己的决定:我能行,我可以尝试,犯错误,从中学习,我是被爱的,我是个好孩子。如果你试图通过内疚,惩罚,羞辱来让孩子学习,这将会使他形成一种沮丧的感觉(内疚感和羞耻感),这种感觉在成年期后很难修复。

    对于四岁以下的孩子,正面管教里最重要的三个工具是:监督,转移,引导。告诉他们做什么而非不做什么。给他们演示如何去触摸而不是说:“别碰”。在生命的前几年,你的职责是在不让你的恐惧抹杀孩子的勇气的前提下保证他们的安全。基于此,监管就是一个重要的工具同时伴随着和善而坚定的引导和教育孩子。

    家长们总是会认为当孩子遇到重大危险还无意识时就得打孩子让他记住。理由包括有生命危险,需要孩子立刻顺从等,通过打来引起孩子的注意等有效方法。家长们或许忘了,对一个幼儿来说,一个生气的,咆哮的打人的父母要远比任何在繁杂的马路上玩耍吓人得多。

    我总是会问这些父母:在你打了孩子告诉她要远离街道玩耍之后,你是否还会让孩子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独自在附近的繁忙街道上自由玩耍呢?回答总是:不会。

    他们知道,无论打与不打,孩子都不具备责任感的成熟度与判断力。

    转移注意力和重新引导对于幼儿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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