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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营销+效果营销=品效合一

品牌营销+效果营销=品效合一

作者: 舍妄存真 | 来源:发表于2019-03-17 20:42 被阅读0次

    在我看来,不能直接导向购买的营销行为都是品牌营销,即使其最终目的是导购。但是此类营销路线较长、周期较长,目标可能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模糊。

    那么,效果营销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我不做钩沉考究,依照个人经验,2012年以后的PC互联网已经号称能够记录用户上网行为,进行目标用户画像,从而实现更精准的广告推送。这样的市场营销是基于技术基因的手段,与“至少浪费一半”的品牌营销有所不同。而以百度、新浪、搜狐(这个时候的腾讯广告还未起来)为代表,开始给客户灌输一种不一样的理念,即“精准营销”。

    自2014年以来,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传统的企业官方网站变成了Ap和企业微信,用户通过下载或关注微信,即可实现互动和购买。同时,阿里、京东等电商转向移动端电商,增加了LBS和移动支付功能,用户体验更快捷、更方便。完全为手机而生的美团、大众点评、滴滴出行、摩拜单车、神州专车等软件,则带来了用户前所未有的体验升级

    精准营销虽然在人群定向上有了划分,但移动互联网完成了它的进化,让人群不仅能看到,还能立即在手机端点击购买,从而实现了最终效果。

    就是这个轻轻一点,让移动互联网的效果营销直达最后一厘米,并且高下立判。可以说,无论是App品牌展示、图片二维码、视频贴片、搜索竞价、口碑软文,还是后起的DSP、feds、小程序、短信公众号等方式,都让用户增加了一个闭环型动作—最终点击购买。而传统的媒体(电视、报纸)、传统的网络媒体(PC),无法实现即时场景、即时即刻的用户购买,所以基于移动端的效果营销必然是转化链更短、效率更高也更为先进的营销方式。

    所以,我所认同的效果营销,不是数字媒介公司经常提到的SEM、DSP等广告形式,而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一切传播形式都具备导向购买(或下载、注册等用户行为)功能,这是一个根本性的思维取向。如果不能导向购买,则不叫效果营销。

    这并不是要概念极端化,而是要让营销人强化一种思维,即不浪费每一次不易获得的流量。绝大部分企业都不可能像BAT那样坐拥无限流量,而且目前的流量和获客拉新成本太高,完全不容营销人浪费。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举一些身边可改造的例子。

    1.一篇微信长文如果只是公关美文,即使获得10万+的阅读也是流量的浪费。增加一个嵌入小程序或者一个点击购买按钮,如同大V文末的打赏一样,大家都已习惯,并不会让用户感觉突兀,反倒增加了看完图文后的购买冲动,何乐而不为。

    2.你的户外或店头广告,如果没有添加二维码,或者二维码带来的是一个30多兆的App下载,也是不及格的。让用户能够扫码打开一个WAP(无线应用协议)网站,或者关注企业微信,并且扫码有奖励,就会带来一些转化。

    3.回到之前百雀羚的案子,一镜到底的长图文创意非常精彩但在图片最后缺少一个让用户立即点击购买的按钮(比如电商官网),而是提醒用户去打开淘宝领券参加,这种设置是不及格的。我们知道,当一条优质创意瞬间打动人之后,用户的好奇以及消费冲动往往也就只有几秒钟。能够在当时当下迅速解决转化问题,就能让购买率大幅度提升。一旦用户因为麻烦的体验和新的场景页面跳出当前环境,就会导致用户冷静情绪或放弃购买,从而丧失最佳的消费时机。

    4.很多刷屏级的H5创意,同样存在上面三个问题。创意精美,流量巨大,却不在最终的展示页和转化按钮上下功夫,从而丧失了转化的黄金时间。

    所以,移动营销的关键就是当下的转化!用手机上的展示内容吸引用户在当前场景下迅速完成转化。凡是让用户增加购买难度跳出当前页面,或者关闭内容等待下一次重逢的,都是令人可惜的浪费

    可能有很多营销人对这种观点不太认同。他们认为品牌要与用户进行深度沟通,而购买是多次触达之后的行动,是ADMA法则(即关注、兴趣、欲望、记忆和行动)的体现,用户不必在当前转化,而要看得更长远。同时,有一些广告人会认为在美好的作品中增加商业导购元素是一种伤害,而不愿意去做落地页和转化按钮。对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对于流量丰富、品牌号召力巨大的企业,可能确实不用这么“急功近利”地实现流量变现。但对于绝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创业企业,我还是建议珍情一点一滴的流量,聚沙成塔,能转化必转化,能“品效合一”就一定不要“品牌务虚”。这样一来,前面提到的两个问题的答案就明确了。

    第一,做品牌,到底应不应该承诺效果?或者用什么样的转化周期来承诺效果?

    答:做品牌,不承诺效果就是“耍流氓”,因为移动互联网让轻轻一点”成为必需。

    转化周期由不同的产品特点决定,零食、服装等低决策商品可能当天就有数据,而汽车、金融等产品可以先获得客户线索,最终转化周期为7~15天。

    第二,如果用同样的费用做效果广告,是不是会更有效,并且品效合一?

    答:纯效果广告投放(如SEM、DSP等)并不一定更有效,因为内容可能会缺少很多趣味,从而影响阅读点击量。

    最好的方式是做好品牌信息改造,增加导流购买方式,做到品效合

    综上,我讲到了对效果营销、品效合一的理解,就是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品牌广告也要增加购买变现的动作,要追求效果,而不能只以纯品牌为借口,浪费当下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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