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官僚系统最为完善,近臣由宦官转换为包衣制度下的“奴才”体系,宦官只能在奴才之下的品级制度,加上皇帝起居录的“二十四班制”的管辖权完全由皇帝一人“独享”,使得宫廷内的大小事情是皇帝必知的功课(清朝特色),宦官的任免权也被皇帝所垄断,直接造成“宦官专权”没有生存的政策背景。
清朝之前的宦官、外戚、皇族皇室等阶层之间互相“勾连”是常态,清朝在明朝特务统治的基础上改良了官僚系统的连接性,使得“专权”只能是皇帝的独享权力,直接把宦官系统与外戚系统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清朝的两宫制度与秘书制度,直接使得宦官的“保护伞”(皇后)失去了“包打听”的作用,起到关键作用的是军机大臣与顾命大臣,他们都是“满族贵族”的传话筒,也是皇帝的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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