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角眉骨有一个伤疤,是小时候和小朋友一起玩时摔倒留下的。
记得当时,我因为穿着老爸的大拖鞋,和小朋友互相手搭着对方的肩膀,一起跨一个门槛,门槛边有个小下水沟,没想到她踩到我的拖鞋后跟,我就向前扑倒了,眼角磕在沟的边缘,当时流了好多血,把妈妈吓坏了,把我送到保健站包扎。
说到我的皮肤,从小就很白皙,蚊子叮咬,或者长疖子等,都不会留下伤疤。而这次跌跤,摔在眼角眉骨上,裂开一个1.5公分的口子,开始的几年,伤疤很清晰,好多年才逐渐褪去。好在我不是疤痕体质,现在如果我不说,别人基本上是看不出来的,只是眼角还有一点凸起不平整。
因为我性格大大咧咧,所以才会穿着老爸的大拖鞋和小朋友一起玩,完全没意识到这会不安全容易摔倒。而那个踩到我拖鞋的小女孩,看到流血,吓得要命,我们当时就原谅她了,毕竟她不是故意的,而且也还是个孩子。
我这健忘大条的个性,和我的皮肤一样,都不是疤痕体质,总是容易好了伤疤忘了疼,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个性,平时朋友比较多,生活也比较容易快乐。
健忘和大条,也不都是缺点,优点就是治愈速度快,自愈能力强。这也算是老天对我的奖励吧。
(结束)
(这次伤疤和奖励两个题目,算是合起来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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