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城市局迅速贯彻落实丹东市局“1.16”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讲忠诚、讲奉献、讲担当、爱党、爱人民、爱岗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全体民警执法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决定从即日起至农历春节前,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执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法制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培训检查,内强素质,消除隐患,外化战力,全面提升队伍执法安全和执法水平。
一、要加强业务学习。要求各单位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枪支管理法》、《辽宁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要排查场所隐患。各单位要立即对办案区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包括各功能室、卫生间是否存在凸出的硬棱角、悬挂支点及其他可能被直接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门窗防护网等设施;是否存放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执法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要突出枪支安全。各单位对枪支保管、民警配枪使用开展自查,确保持抢、用枪安全。
四、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进入办案区,严禁违反规定带出办案区讯问,询问;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和
信息采集;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一律要有人负责看管;在办案区内开展执法活动一律要有视频监控并记录。
五、要规范执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询问、留置盘查、候问等必须有两名民警参加,必须在办案区执行。看护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认真负责,严禁玩手机、睡觉、脱岗等问题发生。
六、要加强监所安全。看守所、拘留所要对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七、要督导检查。法制部门要在案件审核过程中发现执法安全问题并予以纠正,纪委、督察部门要通过采取网上视频、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察。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搞好自查,凡因自查不到位、敷衍了事,市局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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