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自己不仅是易胖体质,还是“电灯泡”体质。好像从初中开始,这种“电灯泡”体质一直从未改变。高中时,我喜欢穿粉色衣裳,搞怪的同学说我是:一万瓦“粉色电灯泡”。大学时,我每天玩到最晚回寝室,室友一见我来便异口同声的说我:万年老光棍。为何是万年老光棍,其实因为寝室就我单身没谈嘛。原本志同道合,说不找对象的两个闺蜜,在不经意间也答应了男生的追求。我本以为工作了会改变,似乎也没有改变。我的一位大学朋友说十月来浙江工作,我说:“我生日也是十月,你可以来看我。” “好呀。我带着我对象过来!”朋友爽快的回答到。我听了顿时一阵晕眩,好久不联系,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有的对象。看来那天,自己又是上万瓦的电灯泡了。
有人和我说:电灯泡也可以闪瞎别人的眼的。言外之意就是让自己优雅迷人,让人注意的不是身旁的那对情侣而是自己。似乎有道理。然而我现在细细思考,得出了自己的答案:朋友来看我,是我的荣幸;大学时,参加社团活动,当上了一名学生干部,在自己学会知识的同时,也带给学弟学妹们新的知识;并和朋友们玩遍了学校周围以及学校所在的城市甚至临近城市,增长了见识,那段日子也值得自己一生怀念。毕业以后,工作之余,依旧喜欢拍照写文。也因为拍照结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以及能指点自己的长者,经常一块儿吃饭,一块儿上山。自己耍的累了,便静下心来,一杯茶,一本书,从艳阳高照到夕阳无限好。父母亲人健在,对我很是关爱;工作上同事之间彼此照顾,相处融洽。这不,单身的日子不是过得多姿多彩嘛。
或许有时人会因为世俗的眼光去改变一些东西,这很正常。却可以在世俗改变不了的范围内,不那么在乎,并且将之过到最好。就像自己喜欢买冰糖葫芦,可吃一口便不再想吃,任性的把它丢进了垃圾桶。回头不曾觉得可惜,还会想:本姑娘自己赚的钱!我总认为生活需要一些小任性,让自己的内心充盈而有趣才是生活的真谛。因为生活也好,人生也罢。都是自己在过,与他人无关。
所以,愿自己的人生:“行我所行,想我所想!”
本文作者—王心悦 一个偶尔不谙世事,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