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但是,要真正渗透爱的真谛,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因为爱的含义太宽泛了,而且很容易与其它的情感想混淆。
从最广的意义上看,爱既有亲情之爱,也有友情之爱,当然还有爱情之爱。撇开前两者不论,单就爱情之爱来说,也经常使人感到迷惑:为什么明明是狂热地爱一个人,却使自己和对方都感到痛苦?为什么美好的爱情最后却可能导致人生的悲剧?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对“爱”的理解的偏差,也是重要的一方面。我们不妨以两部电视剧为例来说明,一部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另一部是《别和陌生人跳舞》。
一、“爱”与“占有”
有句话说,“爱情是自私的。”还有句话说,“越是吃醋,说明爱的越深”。果真如此吗?我并不完全赞同。所谓“爱”的自私,我想主要是指爱情很难与别人分享,“爱”是两个个体之间的情感交流,而不能有更多的人介入。但是,“自私”却不能理解为对方就是“我”的,是“我”的“占有”物,他(她)的一切都应为我而存在。如果陷入这样一种误区,那对方就成了“我”的私有物,“爱”就成了自私的占有,所谓的“爱人”不过是自我的一个物件而已。这种情感非常容易导致极端心理,要求“爱人”的眼里只有自己,一切都为自己而存在,无法忍受对方拥有自己的个人空间,否则就会内心痛苦,甚至暴力相向。《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的安医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他以为自己非常爱梅子,但实际上,他的情感更多的只是自私和占有。所以说,“爱”与“自私”、“占有”不能划等号,那种认为“越是吃醋说明爱得越深”的说法,也正是没有分清“爱”与“自私”和“占有”的差别。爱,首先意味着对尊重,尊重对方的需求,尊重对方的人格,只要对方开心,自己就会感到高兴。从这个意义上说,爱,既是自私的,也是无私的。
二、“爱”与“情欲”
爱,从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即肉体之爱和精神之爱。尽管肉体之爱也会带来精神愉悦,精神之爱也会导致肉体之亲,但是两者的区分还是存在的。换句话说,爱到底以什么为基础,在大体上仍是可以分辨的(当然也有纯粹功利的婚姻,那不是爱)。所谓肉体之爱,其实就是情欲。情欲所引发的“爱意”经常比精神之爱更为强烈,精神的愉悦、灵魂的吸引虽然更为深沉、持久,但却不如肉体的依恋那样富有激情,那样让人魂不守舍。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也常把这种情欲混同于爱情。在电视剧《别和陌生人跳舞》中,女主角于萍萍和舞蹈教练任意之间所发生的,其实就是这种肉体的吸引,他们在这种感情中所获得的,主要也是情欲的满足。然而,只要我们稍微作些思考,就会认同这样的结论:以情欲为基础的感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爱应该是两颗心灵的吸引和相通。在中国文字里,爱的繁体字中间是个“心”,也从某个侧面说明了这个问题。真正的“爱”,必须以精神之爱作为基础。当然,爱情并不排斥情欲,但这种情欲应该是由精神之爱所自然引发的,而不是相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情欲不可能成为爱情的基石,或者说得彻底些,情欲根本就不是爱情,而只是或许包装精美的欲望而已。
三、“爱”与“迷恋”
在《别和陌生人跳舞》中,律师葛建斌从青年起就暗恋于萍萍,并为她写了20年的爱情日记。这样的事情听起来似乎很感人,葛建斌自己也认为他在创造着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故事。那么,这种感情到底是不是“伟大的爱情”呢?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故事”的创造者,为什么却屡屡不择手段地骚扰他“心爱的人”、而不是希望她生活得幸福快乐呢?对此,电视剧的作者借主题歌和于萍萍之口说出了自己的理解,那就是:爱情是两个人的,一个人长期的单相思不是爱情。对于这个解释,我并不能认同,因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是单相思,而在于这种感情到底以什么为基点。其实,只要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看出,他这种感情与其说是“爱情”,还不如说是“迷恋”。“爱情”和“迷恋”非常接近,很容易相混淆。但是如上所述,真正的爱情是基于内在精神的相通,而所谓的“迷恋”,则仍然主要是对对方肉体的痴迷。所以葛建斌最后自己也说,他已经在想象中把于萍萍强暴了无数次,而他多少年来一直追求的“盛大的节日”,也只是对于萍萍肉体的占有。因此,答案非常简单:基于肉体的“迷恋”并不是真正的爱情,它其实只是“情欲”和“占有”的强烈表现。而一旦这种“迷恋”毫无希望、“占有”无法实现,就极容易变为仇恨和报复。
爱、占有、情欲、迷恋,是那么的接近,经常让人难以分辨。但只要我们把握住一点,真正的“爱”,乃是两个灵魂的吸引。肉体的愉悦虽然不可或缺,但那只是精神相通的自然延伸,“灵”与“肉”的先后和主次关系绝不能颠倒。有此,也许我们对“爱”的真谛就会有所体悟,也就不难走出“爱的迷宫”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