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目前,还没有看出什么具体的可用范畴,书中讲到买玩具的故事,因为承诺要买的玩具每次都没有,则不得已每次购买其他玩具以代替,导致不断的进店寻购,为保持承诺一致。
先令人答应承诺一些很不起眼的小事,之后便可逐步递增承诺分量,引诱他人对你做出很可观的贡献。
刚开始的时候,就连佛里曼和佛雷泽也被自己的发现迷惑了。为什么一个签名支持环境美化的不起眼的行为会让人们愿意作出一个完全不同而且分量也重得多的贡献呢?佛里曼和佛雷泽考虑了好些种不同的理论,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这些人在美化环境的请愿书上签名之后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俨然觉得自己成了按公众原则办事的充满公益精神的公民。当两个星期以后,他们被要求做出另外一件对公众有益的事情,也就是出示这块“小心驾驶”的大牌子时,为了使自己的行为和他们新近形成的自我形象相吻合,他们答应了。
个人认为,这与请求的区别在于:请求他人帮忙,先提一个大的要求,被拒绝后,再提一个小的要求,后者与前者要求相比就不起眼了,更容易被答应。
但承诺一致原则是,令人承诺一件小事,使其内心要求自己对某个品质进行贴合,之后再让其做分量重的那方面的事,他便会因为承诺一致心理强迫自己贴合那个品质而同意做这件事。
但是,也并不是每一个承诺都能够影响人们对自己的看法的。一个承诺要有这样的效果,有一些条件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说,这个承诺必须是积极的、公开的、经过努力才做出的、而且是人们自由选择的结果。
旁人对我们的看法正是决定我们对自己的看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书面声明之所以在真正改变一个人方面特别有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容易把它们公之于众。
原来,在一个人公开选择某种立场之后,马上就会有一种维持这个立场的压力,因为他想在别人眼里显得前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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