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

作者: 七月十四的远方 | 来源:发表于2017-08-15 21:55 被阅读0次

    第一章

      我又坐在那熟悉的马路牙子上,嘬着一块钱一瓶的水果饮料。饮料味道强烈的很,酸不拉几的搞得我牙根生疼。

      我的眼睛游离在这熟悉的街头,我想仔细看看三年来这街头都有什么变化。那红色的教学楼和我旁边的过街天桥还是和当年一样,马路正对面那家小吃店门是关着的,我不知道是小店已经歇业了还是已经正常关门,不过按照常理他应该再开一个半小时左右。那家坑了我两年的喜洋洋文具店依旧在坑着这个学校的孩子们,广告牌子由天空蓝变成了猪血红,傍晚的阳光照上去让人感觉有点慎得慌。

      有两三个小孩子一边吹着牛逼一边比比划划的从我身旁经过,我猜他们是作业没写完或者上课弹粉笔头误伤了语文老师才会这么晚回家。这时,一个扎着小马尾辫子,有点微胖的小女孩从我身边走过,她走路的姿势像极了董小懂,我的头如同向日葵一样跟着他转了半圈,当我正想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街头的时候,赵正给了我一肘子。一对发现新大陆般的眼神儿看着我,“没发现啊,小季,你他妈还有恋童癖,你看那个女孩儿的眼神儿和你看许静的眼神儿一模一样”。我瞪了他一眼说:“去你妈的,你他妈才有恋童癖,我只是看她有点像董小懂”

    “董小懂,就你那个刻骨铭心的初恋?”

    “刻骨铭心谈不上,不过初恋是事实”

    “啧啧,你初恋就长这样儿”

    “不,只是有点像”

      我用力嘬完了最后一口饮料,然后把空塑料瓶子扔到了马路中间。

    “真他妈没素质”

    “有素质还能和你混在一块儿?”

    “我可算知道你为什么追不上董小懂了”

    “为什么?”

    “谁会瞎了眼跟你这么一个混蛋”

      我笑笑说:“我可算知道许静为什么选择了我而不是选择了你”

    “为什么?”

    “谁会瞎了眼跟你这么一个连滚蛋都不如的东西”我看他脸憋的通红,半天没吱声。

      我实在不想在这所学校门口和他犯浑,我掏出烟点上了一支,我吸完烟后,我听见了学校的喇叭传开了净校的声音。几个刚打完篮球的孩子带着满身臭汗味从我俩面前经过。我瞅了他们一眼然后转头对向赵正。

    “想听故事吗?”

    “什么故事?”

    “我的故事,和董小懂的故事”

    “想,你讲”

      我伸了伸坐的发麻的腿,望了望渐渐暗下来的天空,开始整理我发了霉的思绪。

    第二章

      关于她的故事,我想我应该倒着给你讲,因为我喜欢她那时的事儿实在没什么可以拿出来显摆的。

    “你随便讲吧,反正我也是随便听听”

    “好”

      去年我和初中的同学聚会,结束回家的时候,眼哥儿和我说:“其实当时董小懂和我说她已经接受你了,不过后来你骂她,然后你们就决裂了,你为什么骂她,你就不能坚持坚持吗?”

    “我没骂她,我骂的我自己。”我点上一支烟。

    “你还记得我当时学音乐的事儿吗?”

      眼哥儿眯了眯眼睛。哦,好像有那么一码子事儿,我当时还笑你那破锣嗓子还想唱歌,后来果真没考上,一中没录取去了马镇高中。

      我考上了,当时我考上了,但是没去。

      我操,你犯傻了吧,考上了都不去,我还以为你没考上呢。

      我人生第一次和家里人吵架就是因为不去一中而选择去马镇。那天吃饭的时候我和我妈说这事儿。我妈摇了摇头说:“你脑袋坏了吧,马镇有什么好的,有前途吗?马镇都是什么学生?你去了还能考上大学吗?你想长大放羊吗?就你这样放羊都得让羊跑丢喽。”我当时把碗往桌子上一拽,甩了一句:“我就去马镇,你想供就供,不供拉倒。”然后摔门而去。

      啧啧,你小子行啊。但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突然决定去马镇,董小懂不是去一中了吗?

      “嘶……呼……”,我决定去马镇的前几天,我看了董小懂的说说“看来我只能去马镇了”,之后的几天我一直想找她确认一下,可是她电话不接,消息没回。当时年轻,脑子一热,在报名的前一天晚上和我妈说了这件事。

      然后就报名去马镇了?

      嗯,当天晚上我花费了六七个小时和我的亲戚们讲道理,什么宁当鸡头不当凤尾,什么傻逼高中也能出来牛叉大学生、牛叉高中也能养育回家放羊的傻逼们。总之,当晚我把我这半辈子所有能放的屁通通放的干干净净才说服我的亲戚们,这其中还包括我固执的二大爷。

      你永远无法想象我当时承受了如何大的压力才把去马镇这三个字说出口。你知道吗?现在我每次回老家都能听见街坊四邻小声议论“这孩子挺好的怎么还去了马镇”他们那种蔑视的眼神足以让人发疯似的拿把菜刀豁开他们的嘴。

      那确实很可怕。

      我从小在姥姥家长大,农村人只知道考上好高中才能考上好大学,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出息。而且又因为姥姥管得严,所以我从小被定义成好孩子,从小就听大人们说我将来一定能考上好高中,然后考上好大学,再然后有出息,我当时感到骄傲。现在,现在他妈的回老家我都得趁着人们回屋做饭时偷偷溜进胡同。我怕看见他们,我怕听他们议论我:“这孩子完了,注定没出息了,小时候挺好的,现在只能等着他姥姥那一亩三分地了。”

      哎,我能理解,不过董小懂最后没去马镇。

      对,没去马镇!当我知道她没去马镇而是跑到一中学美术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傻了。那天晚上我喝了十一瓶啤酒,骂了一千多遍傻逼,一夜没睡。早晨我妈到我房间看了我之后愣了一下说:“你眼睛怎么肿了,还有脸上两道白印,后悔去马镇了吧?”

      后悔了!

      后悔了?哼,晚了。名报了,钱交了,和你爸磨叽了两个小时,去一中没指望了,乖乖去马镇吧。赶紧去洗洗脸,别让人家看了笑话。

      笑话,我他妈就是一个笑话!

    第三章

      当我沉浸在悲伤往事无法自拔的时候,许静一通电话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一边叹气一边接通她的电话。电话那边是许静标志性的嗲的让人发昏的台湾腔。“季风,你不是说让你妈见见我吗,今天晚上就过去吧,春英和娟子出去疯了,我自己闲的无聊”“哦,那我过去接你。”“快点哦”“嗯,拜”

    “怎么,要回去了吗?”赵正问我。“嗯,许静要去我家”。“哦,但故事还没讲完呢”。“改天再说吧”。赵正跑到路边拦了一辆出租,我跟着进了副驾驶。“去哪?”师傅问。“二中对面那家旅馆”“呵呵,直接说青山不就得了”我笑笑,没说别的。

      青山旅馆是我们这出了名的为寂寞少女和孤独少男开放的旅馆,进去的人被社会大妈们定义为社会青年或者混混儿。本来我是安排一群人去站前酒店的,可是她们非要吵着到市中心住,我想了想,就带他们来了青山。

      五分钟后,我和赵正下了车。二中的学生们还没下课,一排排灯管发出昏暗的光,二中的学生们就在这灯光下上课。我能联想到前两排认真听课的学霸,中间拉着手的小情侣和后边睡觉的傻逼。时代在变化,但是人在某个年龄段的心理基本不变。十六七岁的时候,女生想着梦幻般的爱情,男生想着如何成为一个牛逼。二中的学生们没一个是圣人,自然都不由自主的遵循这种规律。

      赵正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像刚才听故事那样,取而代之的是忧郁和呆滞。我自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不想挑明而已。青山的设施差的离谱,白炽灯像是刚做完事的社会青年的眼睛一样,疲乏的无精打采。我敲了敲门。许静开门后拉着我的手跳芭蕾似的转了一圈。“当当当当,我今天漂亮吗?”“漂亮”赵正两眼放光的喊了一声。这他妈的比我说的还快,老子心里很不爽。

      许静穿的是今年她过生日的时候我送她的连衣裙,为了买它花费了我整整六个小时的时间,我在无数个商场里穿梭,见到销售员就问“有连衣裙吗?”,“有”,“猪血红的”,“额,没有,别的颜色的可以吗?”我无数次潇洒的转身后才在一家店找到了类似猪血红的玫瑰红,然后买了送给了许静。她打开包装的一瞬间,像被发到糖果的小孩子一样傻乐了三秒“红色的哎”,“玫瑰红的,猪血红太苛刻,买不到。”

      此刻的许静穿上这件衣服确实很好看,不过我脑袋里突然闪出一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第四章

      天已经黑了,夜已经来了。北方的十月寒冷缓慢替代了南方人心理预期的温度,许静让我走快点,很显然她今天穿裙子是错误的选择。我抱住她的肩膀说:“快了,再走四五分钟”。其实本来有一条更近的路,但是我没有带她走,因为我知道那条路上每一个景物都可能让我历历在目然后触目惊心再然后心灰意冷。在面对和逃避的选择题上我从来没选择过前者。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懦弱的人,但我一直固执的认为懦弱也许是一种不想招惹的释怀。

      抵达楼下时我刻意的看了看手表,北京时间20:37。从上高中之后我便养成了这种习惯,因为这样我便能准确的计算出我从进屋开始能与我妈和平共处多久。计算标准是我妈开始面目狰狞,嘴里吐出中国字的速度超过每秒四个并每句话伴有极强的讽刺性时我再看手表。史上最短是一瞬间,史上最长是14小时43分钟。记得那是因为我喝多了酒半夜回来一睡便是14小时43分钟。

      我从包里掏出钥匙开门,下意识已经不会再注意钥匙上拴着的鞋子玩具,虽然那时董小懂送我的唯一一件礼物,但我已经不再对它小心翼翼了,就像我已经不再吃阿尔卑斯棒棒糖一样,它们都是回忆的一部分,但已经闯不进我的生活。

      我妈开门的一瞬间,我察觉到了一丝杀气:“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咱们这冷,冻坏了许静怎么办?”,“没事儿,她皮实”我妈没搭理我。一边问许静这冷不冷一边拉着她走到了我书房,书房有一张复古式的红木椅子,我习惯坐在那看冯唐,王朔,和路内。而我妈则习惯把客人招呼到那把椅子上然后凶神恶煞的对我说:“长点眼色(shai)没看来客人了吗!”然后我便怏怏的走到客厅,把CD

      机调到最大声音后拿起铲子去捣鼓我妈那些宝贝盆栽们,然后等着我妈喊我滚出去蹦哒,别再家里闹腾。临走之前我不会忘记再走回书房整理一下冯唐,王朔和路内。因为我怕我妈和她的客人们聊的嗨时一把抓在书上。她的指甲是我见识过最厉害的暗器,掐死过楼道里叫春的野猫,挠花过楼上张阿姨的大饼脸。我要是写武侠小说我就一定会写一个由我妈这样人组成的一个门派。她们人挡挠人,佛挡挠佛,一掌下去没有活口,一个巴掌印,五道红血条。

      想到这我不敢在回忆了,我怕再胡思乱想几下我妈就成了女魔头。我倒了杯热水递给书房里正和我妈聊的火热的许静,她微笑着接过杯子,我看得见她眼里闪过的幸福。“妈,我饿了,有夜宵没?”,“汤还没煲好,你先去客厅吃点水果,哦,给小静拿过来点”。

      我刚刚把水果盘递到我妈手上赵正便给我打来电话,他问我哪里有酒吧,我告诉他大酒吧没有,青山左拐胡同再左拐有一个小咖啡屋,那里有酒有咖啡有二中刚下课的小姑娘。他说行,就去那了。他顺便问我们今天是否还回旅馆,我说不了,他就挂断了电话。我又拨给了李春英确认两个傻姑娘有没有被小流氓请去喝酒,有没有为了提高国民GDP而刷爆布满阿拉伯数字的银色卡片。提醒她们别疯太晚,出了事我不负责任,然后在她们骂出傻逼之前挂掉了电话。

      我打开CD机,这次屋里的不是客人而是许静,所以我声音调到很小。小到自己几乎都听不清,然后回想一下今天的经历,回想一下那段影影绰绰的故事。

    第五章

    “倘若时光真的能够倒流的话,我想回到高中毕业的那天。

      我对董小懂说了句再见之后,她便走到前面去了,天空落下毛毛细雨,她越走越远,逐渐淡出我的视野。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想着今后的日子里我会不会很牛逼,我会不会牵着董小懂的手走在老牛河畔。

      时光浅浅,爱你不变。”

      书桌旁的女孩慢慢合上笔记本,眼泪像雨滴落在书桌上然后溅起泪花。此时她心里的那个男人正在另一个房间里回想着日记本里的那个女孩。此时已值深夜十二点,然而时间在这种时候像是一个废物,留不住谁的一根发丝。

      书桌旁的女孩摘掉手指上的戒指,擦了擦眼泪,喝光了书桌旁整整一瓶红酒。呆坐到五点钟悄悄推开了房门。

      当我妈喊我起床的时候我看了看手机才六点半,鬼知道这么早她叫我起来干嘛。我半眯着眼睛看着我妈。

      小静呢,她走了吗?房间里没人。

      嗯,不会吧,这么早她出去干嘛?

      我拨过去的电话是关机,我静静沉思了一会儿。

      没准是回旅馆了,估计是受不了你这热情款待,我再睡一会儿,一会去找她。

      女朋友都跑了你还睡,我妈着急着说。

      没事没事,那么大人了又丢不了。我蒙上被子继续睡觉,“天塌下来八点半之前我也不会起床的”我曾经对许静说过。

      北京时间九点,我吃完早餐走出家门,我妈的唠叨声响彻整个楼道,我捂着耳朵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十月的早晨满是露珠的味道,如果我能选定我死去的时间,那么我想死在十月的早晨。

      我又拨了一次许静的号码,还是关机。我并没有多想什么,只当她是回到旅馆关掉手机睡着回笼觉。我拦了一辆出租直奔青山,一路顺畅,比吃了香蕉拉大便还顺畅,遇到指示灯则绿,幸亏我不会炒股。我到了青山发现没人,两间房都已经被锁上,怎么敲都没人,我问了问房东,她说一行人七点多就走了,给他们退押金他们没要说是当做小费。我问她几个人,“四个,三女两男,一身酒味。”一身酒味?“特别是拿个穿红裙子的女的。”

      我坐上了回学校的火车,临行前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我回去了”

    “啊,你不是才回来”

    “有点事提前走了”

    “小静呢?”

    “哦,我们一起”

    “那行,到了给我打个电话”

    “嗯”我挂了电话。

      十月的早晨真他妈冷,我蜷缩在座位上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小孩等待着扑面而来的一个大巴掌。车厢里混杂了炸鸡腿味,烤面包味,屁味,人渣味。我买了一瓶百事可乐,拿在手里使劲儿的摇,对座的那个小孩笑着问我好玩吗,我没搭理他,他旁边那个看起来像他妈妈的老女人咯咯的乐,手里的果汁因为老女人颤抖的手而外溅到小孩的裤裆上,小男孩赶忙用手擦裆,我把头探过去坏笑着说:“好玩吗?”顺势右手发力,拧动了可乐的瓶盖。

      随之而来的一场风暴,不偏不倚的落在了我的裤裆上,仅仅一瞬间,整个车厢的人都看向我。完了,世界都他妈疯了。

    第六章

      我坐在阳台上抽烟,双目无神四肢乏力,我从早上坐到晚上,除了上厕所和抽烟之外,其余的动作就是看天。太阳从我左眼进来,又从右眼出去,坠落在山的那边。昨天下午我去许静宿舍找她,她什么也没说,给我一个巴掌后开始哭,然后我就被她舍友轰了出来。

      这是一个事故,一个我不知道因何而起不知道如何结束的事故,发呆是我目前想到的最好的处理方法,我感觉自己很无辜,无辜的莫名其妙。晚上十点半,许静发来一条消息,六个字“你心里还有谁”。肯定是赵正那小子出卖了我,我早就知道他也喜欢许静,但我没料到他会去给我穿小鞋。我想,我应该做点什么了。我抽出床板上一根晃动的木棍直奔B栋301。第一眼我看见赵正手里拎着刚洗好的白衬衫,第二眼我看见木棍与他的头碰撞,第三眼我看见一个人倒在我的脚下。

      三天后我在导员办公室里走出来,手里捏着处分通知单,我感觉人生就此不凡。

      几天后头顶绷带的恰巧赵正出现在我宿舍的门口。

      我指着他鼻子骂道:“你给我滚蛋,丫的别让我再看到你。”

    “操你妈的”骂完他转身走掉。

      同行的张宁问我:丫是你揍的?

      嗯,

      你丫牛逼啊,是不是他上了许静?

      你要再BB,信不信我还能领一张处分通知单。张宁碰了一鼻子灰,转身走掉了。

      三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和张宁出去晨练。经过校区甬道时,我注意到路边的树,叶子绿的发黑,吸多了雾霾变了质。我讨厌这种颜色,昏暗,阴沉,离死不远。张宁使劲儿的吹着牛逼,放着空话说请我吃法国大餐。我一个劲儿的笑,就像看猴子表演杂耍一般看着张宁。突然,他用手遮住我的眼睛,嘴里嘟囔着非礼勿视。我推开他的手,一边骂着她变态一边往前看,然后,没有了然后,我僵在原地,看电影似的看着一对儿情侣从我眼前走过。半天,我回头和张宁说:“这俩人怎么那儿像许静和赵正?”

    “不像,就是”

      早就料到的情节,真发生在眼前的时候,还是那么的让人接受不了。瞬间,天寒了,地冻了,我像校区甬道旁的树叶,吸多了雾霾,绿的发黑。

      回到宿舍,拿上身份证和银行卡,让张宁给我请十天假。他问我请假理由填什么,我说“去死”。然后冲出宿舍,直奔火车站。售票员问我去哪,我问哪最远。

      齐齐哈尔。

      哦,那给我拿一张到北京的票,她白了我一眼。

      世界本就这样,说什么不干什么。

      世事如棋,作为万千棋子之一的我也只能唯命是从罢了。

      到北京第一时间我给初中同学饼干打了电话,他说让我等半个小时,二十七分钟后他把我拉进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在一家酒店停下,我们下了车,我如同木偶人一样矗在原地,他把我拉近酒店。一刻钟左右,门口陆续有人进来,一茬子初中同学,有的还背着书包。我想,世界上除了长头发的,还有站着尿尿的。这些人,我们习惯称他们“哥们儿”。

    第七章

      我是从医院里出来的,小脸蜡黄,这几天闻惯了医院的药味儿,乍一出来被这新鲜空气熏的够呛。我妈从医院大厅里出来,眼圈通红。这两天她没怎么睡觉,一直坐我床边磨嘴皮子。我叫了个出租准备到火车站。

      我妈坐进了副驾驶,车子开动,我猜到她又要演讲了。

      “李季风,我可跟你先撂下这话儿,你要是再和你这帮狐朋狗友们鬼混,我打断你狗腿。瞅瞅喝成啥样,你不怕喝傻了?这可倒好,一个电话给我支到北京,我就欠不来,我…”

    “行啦,我这不是正处感情挫败期嘛,你还不让我借酒消一下愁啦。我给你送到车站,你回去吧啊”

    “我回去,你哩?”

    “我回学校了”

    “不好好上学,跑回来喝酒,你能长点出息不?”

    “你不天天唠叨,我就能”……

      送走了我妈,我瞬间不知道怎么办了,饼干他们都回去上课了,偌大的北京,就我一个人在外面瞎逛。本来打算回学校,但想想回去又得碰上不想见的人,心里又是一凉。算了,再转转。

      我在车站门口的小卖铺买了包烟,四处撒摸着哪能待会,我看见天桥旁边有个唱歌的,然后径直走了过去,唱歌的是个女的,二十多岁,小脸冻得通红。她站着唱歌,周围稀稀拉拉两三个闲人,脚底下一个放钱的盒子,北京城要饭的卖唱的那么多,我也资助不起,    我想了想,拆开了刚买的玉溪,点了一颗,把剩下的一股脑都扔进了盒子,她看了我一眼,继续唱歌。我则倚靠在栏杆上听着。

      她唱的是李志的《下雨》,大老爷们唱的歌从她嗓子出来总觉得变了味道,腻腻的有点难听。我一边听一边笑,最后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我转脸对她说:“姐,咱换一首吧”

    “她呆滞的一下说“换什么?”

    “换个女生唱的”

      她若有所思了一会,换了首《酒干倘卖无》。

      我蹲下来从她盒子里拿起烟又拽了一根,点着了继续听她唱歌。她站在那唱,我蹲在那听,直到太阳落了,周围的人都走光了,我的两腿发麻了。她停了下来,收拾了吉他,把盒子里的钱倒进吉他的袋子里,抽出两根烟,分给了我一根,剩下的塞进裤兜。我给她点了火,她什么也没说,背起吉他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尾声

      我坐在缓慢行使的火车上,骨头像散架了一般,两座之间狭窄的空隙根本放不开我嚣张的腿。我尽力保持住轻松的面容,好刻画出一个很享受大巴的形象。而我同座的那位大哥或许没有我这么装模作样。他把两只光着的脚放在前面的挡板上,任由满车厌恶的眼神在他身上,或是脚上停驻。他一点都不在意。而我,更像是看杂耍般看他表演这么有技术性的动作。我想说这不是嘲笑,只是简单的觉得好笑。

      我用右手在背包了掏了掏,拿出了一只香烟撂在嘴唇上,然后尽力挺直了身子从裤兜里拽出打火机。“啪”,,火苗点燃的香烟,我猛吸了一口,这时听见乘务员操着湖南口音喊了句“车上不能吸烟”。我在心里暗骂“擦,老子用你管”,然后怏怏的把烟掐掉。我将头转向窗外,好尽力不让自己无聊致死。

      我承认这是一次糟糕的旅程,我一直是佯装镇静的用回忆消磨时间,然后翻遍通讯录给一些人送去问候夹带着诉苦。我把自己的窘迫送给他人当做笑话,以此来证明我不是一个无聊的人。好在这的确让时间过的快了一些。

      阳光散去,暮霭降临。这一路风尘终于闭幕,我锤了锤酸麻的腿,背上包,像是对待即将分开的朋友般轻轻拍了拍座椅,然后起身,不回头的走了出去……

    意外

    ——文  七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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