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自从那夜冲出家门,我彻底地成为了一名流浪汉。蹲过桥洞,蹭过火车站大厅,露宿过街头。
但我停留最长的一个地方是沙滩。我连续在沙滩上睡了七天七夜,唯有沙滩上小生命爬行的痕迹,能够证明——我的生命里曾经来过访客。
除了以上列举的地方,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流浪了多少个城市、多少个乡村。
我浪迹了两年,全身污垢。路人有鄙夷,有同情和怜悯,他们的眼光于我而言不产生任何作用。我唯一的念想就是寻找丽莎的下落。
“丽莎!你在哪,你到底在哪?你要再不出现,我生命玫瑰就要真的凋谢了!任我踏遍你的足迹,还是寻不到你!”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打听到曾经有一个金色长发的女人从我躺过的沙滩崖壁上跳下。我的躯壳包裹着一直以来游荡的灵魂,站到了灯火辉煌的天桥上……
“喂,兄弟!”我被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钳住。虽说皮肉之痛对我来说已经无所谓,但是他五指嵌入我的胳膊,直压我的骨头,我本能地感到不悦。
“你不要多管闲事,你以为我想要?……”
他憨厚的圆脸嘿嘿一笑,“”兄弟,对不住,宁可错怪一千,也不放过一个。我家开旅社的,您要不嫌弃就到我那里去住,房钱您随便给!我也就挣点活路钱。关键是小店还干净!”
我看着他饱经沧桑的脸,居然升起一丝怜悯,真是有点可笑。
我跟着他来到他开的旅馆,这是一家极为简陋的红砖房,被它的主人收拾了几个房间,摆上一张木床,算是异乡人的栖息之地。红砖房挤在繁华的都市间,像是早已被人遗忘在海滩的小木屋,可里面生活物件一应俱全。
有人在准备晚饭,不用猜,那一定是他的媳妇,一个普通的女人,锅铲娴熟地在手掌间翻动。菜的香味窜进我的胃里,我的肚子产生了反应,咕噜咕噜响个不停。
我解下手上戴的表,这是我作为一个商人一直保留的习惯——表不离身。这对好心的夫妇不接受,我转身便走,他们只好接住用来抵偿饭钱和住宿。
就这样大半年,我也得知这对夫妇姓何,男的叫何新旺,女的也姓何,叫何萍,一直是当地土生土长的人,没有什么技能,好在父辈留下箱木房,经过他们夫妻俩的翻新才建成了现在的红砖房。
一天,我出来闲逛,看到街道的电线杆上贴着一个广告,要招保姆,而且指明要男性,而且指明要本科以上学历。这种广告,我还是第一次见,于是揭下了它,我向何大哥的手机,给雇主发送了一则语音,此后再无音讯,我也忘得一干二净,继续过我的流浪生活。
两个月过去了,这天何大哥告诉我有个女人找我。
“你是田回?我听了你的语音,就这么定了,我月薪给你五千,如何?”电话那头,是一女人的声音,估计三十几岁,温柔中带着坚定和沉着。
“你不需要面谈?”我奇怪地问,尽管名字是我自己改的,可头一次听到自己改的名字还是有点不太习惯。
“不用了,你明天早上7点30来上班,地点我一会发给你。”全程没有一句废话,好像她已经认识我很久似的。
就这样一个古怪的念头,一次对话,我获得了一个全新的职业——男保姆。我并没有找到工作的兴奋,我只是想找个机会蹂躏一下我的自尊和这幅皮囊。
第二天,我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来到雇主家,门打开的刹那,我差一点昏厥在地。
这三年以来,我一直苦苦寻找的丽莎就站在我的面前,“苏迪,是谁啊!”一个男人的声音。
“苏迪?!”她叫苏迪,不是丽莎?难道是我的眼睛出现了问题?当我脑子清醒一点,我才看清楚,迎接我的女主人头发虽然是金色,但是透着棕,脸型也比我的丽莎微胖些,身材也丰润一些。
人类的基因库到底有多少种组合,今天让我遇到了与丽莎长得如此相像的人。
等我缓过神来才注意到这是个两层的小别墅,里面住着女主人苏迪和男主人,还有一个住家女保姆。那个男主人我没太仔细看,一副粗俗的长相,话语间偶尔夹杂几个英文单词。
我没有心思去看,也没心思去听,只是在心里恶毒的咒骂着:“一朵鲜花长在牛粪上!”
我之前并非如此,可以说非常的绅士,但是今天我就流气了一回。
男主人告诉我,我的工作是修建花园、除草,干一些需要力气的活,最重要的是在他不在家的日子,可以让家看起来更有安全感。因为他长期需要出差。
我就是为了看起来更有安全感而存在的。
在雇主家我呆了半年。
我知道苏迪是一位能干精明的女人,是F市某平台公司的总经理。可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以她的能耐何需委屈下嫁这家男主人,他除了有点钱之外毫无是处。难道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一个一岁多的小男孩的缘故?
生活就是这般的诡异,我也猜不透,这与我何干?谁又说与我无关?我怎么会来到这里,来到一个与我妻子丽莎长相酷似的女主人身边?
我居然有一种想要去拥抱一下苏迪的冲动,没有任何一点猥亵的意思,只是思念丽莎着了魔。
但是我的理智还能克制住,确保我不做出任何怪异的举动。
我感觉人生的玩笑开得有点过了,我忍不住苦笑三声,当然只是限于在我的男保姆房中,我才有这般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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