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月1日,中英双方代表签署牯岭租借地收回协议。
元旦接收牯岭英租地 《申报》1936年1月6日
【牯岭】(一月二日)……始于二十四年九月,将恊定草的签订,并经中英政府核准。于十二月三十日,由蒋局长会同英领默思签订正的,共十四条。内容极为公允,对中外居民利益均经顾到,即完全由我国管理。关于接收手续,业于元旦办竣。庐山管理局,亦即迁至牯岭公司房原址,并闻中央已决定每年拨十万元,为庐山事业费,计画积极建设。
资料来源:《申报》
说明:因报纸约稿,故之前仅公布了上半篇。《长江周刊》是周末版,又只能在今天发布。本篇为全文,约4000字。《九江历史上的今天》仍会继续,只是近期较忙,见谅。
《九江日报·长江周刊》2023年1月8日
有两块地,对九江近代历史产生过重大的影响。说重大影响还不够,清末到民国中期的九江,几乎所有重大事件都在这两块地上,或围绕着它们而展开。
第一块地很小,只有150亩,但对九江城市的发展影响最大,它就是位于昔日九江府城以西的英租界。依据《中英天津条约》,于1861年被英国占据(见《九江历史上的今天 · 3月25日 · 九江开埠》)。
第二块地不小,有几千亩。早期的它并没有受到太多的瞩目,但后来对中国近代史的影响远超过前者,它就是庐山牯岭英租借地。1895年,中英签署了 《牯牛岭案件解决协议条款》,明确了英国商人李德立租用庐山牯岭用于商业地产开发(见《九江历史上的今天 · 11月29日 · 开辟牯岭,中国旅游地产的祖师级案例》)。1904年,又签订了扩张租地范围的“推广租地合约”。
租界可视为将主权割让给另一个国家的国土,受让国在租界内有完全独立的立法、司法权,可谓“国中之国”。而租借地是商业性质的土地使用合同,外国人在租借地内有较大的管理权限,但必须遵从中国的法律法规。
租界与租借地有本质的区别,前者对中国主权的侵害极大,也最令本地民众愤慨。九江收回租界的运动一直在风起云涌地进行。而牯岭租借地的影响则小很多,虽然也有很多欺诈、侵权行为,但牯岭租借地基本遵循商业开发模式,以董事会下辖牯岭公司的形式进行管理,可以与当地民众可以形成一定的互利关系,因此产生的纠纷较少。
1926年11月,北伐军占领九江。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动下,九江人民的革命热情愈发高涨,民众们强烈要求收回长期欺压在中国人头上的享有无上特权的英租界。1927年1月6日,九江英租界被大批民众冲击。经过两个多月的交涉,3月15日,武汉国民政府正式收回九江英租界(见《九江历史上的今天 · 3月15日 · 收回租界》)。
1927年12月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就接收牯岭公事房事宜发布的咨文-中国档案资讯网
在九江收回租界的过程中,牯岭公司也自知权势难保,主动提出将租借地交还中国。国民政府则表示,由于一时间难以组织专业的管理机构,故决定仅收回庐山警察权,租借地内的行政、财政仍归牯岭公司管理。警事权力是最重要的主权,收回警察权后,牯岭已不完全具备租借地的性质,牯岭公司虽然仍由外国人管理,租借着中国的土地,专为外国客户服务,但性质上更接近于一家房地产管理公司。牯岭也被正名,既不是租界,也不是租借地,而是“特区”。
1927年以后,国际、国内以及庐山的形势也在发生变化。南京国民政府在国内的统御力越来越强,在国际上也受到了一定的尊重。蒋介石政府本质上是一个买办阶级政权,与欧美国家的关系较为融洽。
一次大战以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反帝爱国运动的兴起,欧美国家在中国的宗教与经济势力已大不如前,以传教士为主要销售对象的牯岭地产步入衰退。1928年起,开始有越来越多中国的达官贵人在庐山上修筑别墅,在1931年成为国民政府的夏季办公地(夏都)后,牯岭掀起了新一轮由国人主导的建筑热潮,传教士和外国机构也纷纷将自己的别墅卖给中国的高官、富商,离开庐山。
吴宗慈《庐山志 · 山政》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专为外国人服务的由外国人组成董事会的地产公司的地位就有些尴尬了,他们的辖地内还有蒋介石等人的别墅。有说法称,牯岭公司仅拿出每年收入的几分之一用以支付警务费用,其余收入很大比例转化为自身的超额利润,这就不能不为人们所诟病。对于英国政府而言,牯岭租借地却是个鸡肋般的存在,牯岭公司是由多个国家商人、教会投资的股份公司,英国并不能独享其利益,却又要承担责任。
1929年,庐山管理局收回了俄国人在芦林的地约,庐山俄国租借地宣告废除。1933年,英国人表示有交还牯岭租借地的意向。中方也认识到,若要发展牯岭,建设“夏都”,“非将避暑租用地完全收回,无论财务行政及内务行政,统归管理局办理不可”。1933年8月31日,牯岭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并由牯岭产业董事会许可,同意将牯岭租借地交还中国。
庐山管理局局长蒋志澄像 图源:重庆文化网视
1934年8月初,庐山管理局局长蒋志澄开始与英国驻汉口领事许立德(W.M.Hewlett)商讨交还避暑地事宜。不久后,许立德奉调回国,英方由继任的汉口总领事默斯(Y.S.Moss)接任继续谈判。
谈判进行得较为顺利。1935年8月8日,蒋志澄与默斯在庐山图书馆举行协议草案签订仪式,省政府委员兼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萧纯锦、牯岭公司代表等人参加了仪式。这场签字仪式也成为庐山图书馆开馆(1935年8月5日)后,举行的第一个有历史意义的活动。
《申报》1935年10月18日
草案经两国政府核准。1935年12月30日上午,庐山管理局局长蒋志澄与英国驻汉口总领事默斯在庐山图书馆正式签订《牯岭产业地交还省政府协定》。江西省政府代表萧纯锦、牯岭公司董事及来宾共19人参加了仪式。默斯在仙岩饭店宴请参加仪式的人员。双方明确在两天后,即1936年1月1日举行正式的交接仪式。
协定共14条,并有附加条款4条,其主要内容如下:
1. 经牯岭产业董事会许可,英国同意交还1895年中国政府发给李德立的租契,以及1904年的推广租地合约。庐山管理局同意发给永租契于牯岭产业区内现有各国业主。
2. 不问之前转移,只认现业主。庐山管理局土地科负责租契交换,如有争议,须由管理局与业主代表委员会共同商议解决。
《牯岭产业地交还省政府协定》 图源:庐山历史上今天
3. 为维护产业区内中外居民之公共利益,管理局须设立一咨询委员会,以7年为限,由7位业主组成,其中外籍委员3人。咨询委员会中选出两组“分委员会”,一为财务委员会,二为工务委员会,每分委员会中,至少须有咨询委员会中之外籍委员一人。凡影响产业区内中外居民之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管理局须商询该咨询委员会。
4. 允许旧牯岭产业区范围外籍商店继续营业,外国人可以转移获得的永久租契,应照章缴费、纳税。
5. 庐山管理局接受牯岭产业区的全部财产与债务以及连带责任,继承旧牯岭产业董事会所享有各该产业之管理权利及利益。庐山管理局应发表全年报告、收支预算以及经过审核的账目。
收回牯岭英租借地经过 《新中华》第四卷第三期(1946年2月10日)
以上为协议14条的主要内容,附件4条规定了租契式样、收费标准等。租契规定,居住在牯岭的外国业主,如过期不缴纳租税,则契约作废,管理局有权没收该地块以及地上房屋等所有权利。
收回牯岭协议,较好地兼顾到了各方面,尽量保证了原牯岭产业区内的外国业主的利益。协议的核心,是将独立的牯岭租借地产业收归国有,将原有的牯岭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租地协议,替换为由政府颁发的租契,将牯岭公司与个人的关系转变为庐山管理局(中国政府)与个人,是主权的变更。
收回牯岭租借地协议已签字 《申报》1935年12月31日
之前的牯岭公司由市政议会领导,该议会由业主选举产生,共12人,全部是外国人(见《九江历史上的今天 · 2月8日 · 庐山大英执事会》)。牯岭产业地收回后,庐山管理局成为直接管理机构,所谓的咨询委员会并无实际权限,咨询委员会中,外国人不足半数,显然这就是个没有约束力的橡皮图章罢了,至于每年公布收支和经过审核的账目,这种事情大家都懂。
从此以后,外国人在庐山上再也没有了特权。永租不是特权,当年的大部分地契,都是永久无期限的。
庐山管理局颁发的永租地契 图源:《庐山历史纪事·第二卷》
1936年1月1日上午10时,在寒冷的牯岭上举行了隆重而热烈的交接仪式。中外宾客及庐山居民千余人到场。庐山管理局局长蒋志澄与英驻汉总领事默斯相继发言,并宣读中英文协定,原牯岭董事会代表将牯岭公事房的钥匙交给蒋志澄局长。之后,举行了升旗和挂牌仪式,庐山管理局的办公地,遂搬到原牯岭公司公事房。
这座公事房(Estate Office)即河西路8号。去过庐山游客一定都曾在它面前经过,它位于合面街与河西路的交汇处。合面街就是牯岭街转东谷别墅区的那条街,顺坡下来到路口,左边那家开设“东升酒楼”两层楼石头房子,隔壁还有一家特产超市。笔者一时找不到自己拍摄的照片,用了张研究论文中的老照片。
河西路8号原牯岭公事房 图源:《庐山早期开发及相关建筑活动研究(1895-1935)》
收回租借地的仪式举行后,在场居民欢呼雀跃。据报载,“庆贺之爆竹,声闻数里,搀以歌声乐声,欢腾情况,空前未有”。当晚,庐山居民举行了“提灯会”,民众参与者数千,“遍山灯火,辉光如昼,至夜11时,狂欢始毕”。元旦是庐山上最冷、居民最少的时候,但全山人仍都加入到欢庆中来,直至寒夜。可见在主权收回后,百姓们发自内心的畅快之情。庐山被外国人“租借”了40年后,终于完全回到了祖国的怀抱。牯岭租借地的收回,也极大地提振了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
1936年5月17日,外交部通知江西省政府,收回牯岭协定经“行政院”审定,外交部备案。至此,收回牯岭英租借地的全部法律程序完成。
《時事新報 》1936年1月9日副本
牯岭租借地被收回后,掀起了外国人抛售别墅和民国政府建设牯岭的高潮。摆脱了外国董事会的控制,完全由国人自主开发的牯岭,会不会有个新气象?答案很可能与理想相悖,事实上,牯岭的开发反而愈发混乱无序,经济账更是说不清。
在收回牯岭前人们都说,外国人把持的董事会仅支付了中方少量的警事费用,而将大部分收入转为股东盈利。然而,收回牯岭几个月后,江西省政府就向中央提出,因无法负担沉重的管理费用,特申请财政补贴。
为什么收回前市政经营得很好,董事会还能有盈利,而收回后却无法维持,还要向中央要钱?这种问题就别问了,都懂。
《九江历史上的今天》是介绍本地历史的系列短文,每篇选取有明确史料记载的发生在当日或当月的一个事件,配以相关的照片、新闻图片和文献书籍等影像资料,并对事件缘由及产生的影响作出适当的评述。由于笔者水平有限,资料残缺,必有谬误及取舍失当之处,诚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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