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徒的崇拜中,特别在主日崇拜中,差不多一定包括三样事情:第一,唱诗;第二,祈求;第三,读经。特别是读经不可以缺少,因为有下列的原因: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16-17)
第一,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或者说,圣经是神所启示的。远远在两千年前,西方罗马帝国横霸欧亚非三洲广大版图的时候,圣经已经发挥它的活力和影响。到今天,圣经对西方的影响仍然存在,并且继续下去。
那么在我们中国呢?在汉朝末年三国的时候,当时的教会,礼拜堂已经没有了,还留下一个礼拜堂顶上铁铸的十字架,它到今天还告诉我们,圣经在汉朝末年三国的时候已经在中国宣读、劝勉,并且教导。稍后到了唐太宗的时代,圣经更是传到中国十个省份、一百个城市。到了现在电脑时代,一按按键,一千种、一万种的知识立刻呈现在眼前。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发展仍然不能代替圣经。
所以,圣经是超越时间、超越空间的。假如它不是神的默示,不是神的启示,怎能有这样奇妙的影响呢?
第二,圣经更是基督徒崇拜里面的重点。从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为什么呢?请听圣经的话,“要以宣读圣经,劝勉、教导为念,直等到我来。……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提摩太前书4:13,16)这段经文有三个方面的意思:
(1)宣读。把圣经的话完完整整的读出来。(2)劝勉。劝勉全体会众不但要听,并且要遵守圣经的话。(3)有不明白的地方,就需要教导。向会众、向弟兄姐妹用理性的解释,让他们在理性上有根有基。引用见证(就是真的故事)和比喻(就是想象的故事)把圣经解释明白,让大家不但心里服,并且心里受感动,欢欢喜喜地实行出来。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在人生漆黑一片的路上,只有圣经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历史上有一位奥古斯丁,他有一位虔诚的母亲,但是他却非常放任自己,放荡随便,无所不为,甚至他的导师也对母亲说:“你的儿子学问甚大,口才很好,我对他讲话,他就给我回答,他的答案非常合理、非常动人,甚至我做导师也是无话可答。”只是,奥古斯丁他在人生路上也很厌恶自己犯罪的行为,人生好像漆黑一片,不知道往哪里去。直到有一天,在礼拜天下午,他听见有人说:“拿来读,拿来读。”拿什么来读呢?他就拿起一本圣经,打开圣经罗马书13章。从此,圣经成为他眼前的灯,路上的话。
那是公元372年,奥古斯丁31岁春天的时候,他的人生因为圣经完全改变,成为时代的伟人,不但当时的时代伟人,他也是今天时代的伟人。
我们一同祷告吧!亲爱的天父,求你让我们好像奥古斯丁,在漆黑一片的人生道路上,有圣经做眼前的灯,作路上的光,带领我们走出黑暗,走到光明,有一个丰富的人生。恭敬祷告,奉靠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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