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底,习大大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个定位之后,房地产业界已经明显感觉到,蓬勃发展了20多年的房地产将从“青春期”(黄金时代)进入到“成熟期”(白银时代)。近期,一系列的调控加码,加上棚改货币化的逐步收缩以及下半年的流动性趋紧,开发商不仅要思考,接下来的转型之路该如何去走。
本篇文章结合我近期的调研,对于房地产领域C2B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考虑到可读性的问题,我去掉了一些专业的、细节的内容。
一、了解房产C2B模式以及几种方式
过去:拿地->设计->规划->销售->物业管理运营,一条龙下来;
C2B:定制、定购和众筹结合,使得客户这端的需求能够在开发商这边得到最好的响应,提高销售效率,降低销售成本。
C2B和众筹分不开。房产众筹的方式,总得来说可以分两大类:
- 偏开发类众筹
- 偏营销类众筹
房产类众筹平台其实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大量的房产类众筹平台在2015年集中兴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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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我房:A轮融资500万美元,从VR+房地产C2B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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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筑屋:冯仑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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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b:世贸的副总裁辞职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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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碧桂园的高管辞职干的互联网平台。
二、项目现状
两三年过去了,这些众筹平台现在过得怎么样?几乎全部销声匿迹。
- 无忧我房转型为VR+汽车;
- 自由筑屋从2016开始没有任何消息;
- eLab 单个房产项目操作得不错,平台已经没有声音;
- 我买房也没有后续的消息了。
三、回归本质进行分析
房产C2B到底可不可行,我们回归到本质进行分析。
C2B的三个重要环节,可以称之为三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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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找C的成本高。高在什么地方?这里的C,不像快消品的C端用户。房产是低频高消费项目,购房者会在有需求的时候对于楼市进行集中式地关注,平时要求C端用户进行持续关注的维护成本非常高,C端用户对于品牌和平台也没有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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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端的需求难以标准化,需求和实际的产品设计落地过程中,实际对应的难度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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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企业端潜在的风险大,主要存在两个方面:法律和经营:
- 法律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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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是真空区域,监管也是真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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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非法集资的概念接近,向个人收取经营方面的资金。虽然,众筹其实和非法集资不同,是直接连接需求方和项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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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和非法预售房产的界限容易混淆。众筹是锁定未来房产的买房资格。然后锁定买房资格和还没取得预售房许可证之间是存在矛盾的,这个矛盾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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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和非法发售证券的界限也容易越界。向公众发行股权,都属于非法发行证券。股权众筹是以有限合伙制来进行的,投资人数上限不能超过50人。
- 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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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时间节点能否和房地产开发时间节点相匹配,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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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形成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募集期信息披露很多,持有期和管理期披露就比较少。其实后两期的披露更为重要,否则容易被误认为非法集资。
四、我们要解决的几个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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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获取C端成本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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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如何标准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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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潜在风险的问题
五、有所为,有所不为
做实、做专,其重点在于,我们要放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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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房产众筹的平台模式,只研究单个项目的C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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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项目不针对普通住宅,只针对特色住宅(独特性、康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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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C端的方式,不做传统的图文自媒体,只做数据发布或者小视频形式的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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