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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管多少最合适

一个人管多少最合适

作者: 黑雨赋能 | 来源:发表于2021-11-28 06:38 被阅读0次

    很有意思,在上组织行为学课程的时候,老师经常会问,为什么中央政治局常委是7人,而不是更多,更少?对于组织管理中,一个管理人员管多少人是最合适的呢?3个、5个、7个、10个或者更多。

    其实,一个管理者最多管理多少人由管理者所在管理层决定,一般中高层管理者一个人管理5—8人最好,基层管理者一个人管理10—15个人最好。

    在管理学中,格兰丘纳斯给出了一个分析管理幅度的公式,但未给出具体人数。

    汉密尔登认为3-6人较宜。

    法约尔认为,最高经理管理4-5个部门经理、工长管理25-30名工人较宜。

    另外,有的认为管理者直接管理的下属人数不能超过6人,有的认为不能超过24个人。

    因此,管理者直接管理的下属的恰当人数没有定论,总的而言,在1-30人之间。一般地,层级越高的领导者,其直接管理的下属的人数就应当越少。

    这也涉及到一个管理幅度的问题,又称管理宽度,是指在一个组织结构中,管理人员所能直接管理或控制的部属数目。这个数目是有限的,当超这个限度时,管理的效率就会随之下降。因此,主管人员要想有效地领导下属,就必须认真考虑究竟能直接管辖多少下属的问题,即管理幅度问题。

    组织之常弊,为层次繁多、机构臃肿,官僚而低效。往往一个组织起始阶段并不繁复,随着日月推进,就温水煮青蛙式地臃肿起来,这几乎是个颠扑不破的道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县这一级上面就是省,后来省开始向外派出分支机构,负责协调十几个县的工作,叫作行政公署,负责人叫行署专员。1970年的时候,行政公署正式改为地区,1983年地区又改为地级市,成了目前的样子。

    与王夫之同时的另一大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做过如下评述:天下太平,则小官多大官少;天下大乱,则必然是大官多小官少。

    总而言之,多层次的组织架构其实是容易驾驭的,扁平化组织架构倒是有“技术”难度的。多层次架构只要各级组织建立起来,各级管理者上岗,一个低度要求的组织就成型了;而扁平化组织架构要真正驾驭运作,需要的“软件”(各种制度、流程、标准与规范、管理者素质等)支持是更多的,必须要下真功夫构建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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