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啄木鸟的卓
伽蓝阿九是我做实习伯乐之后“发现”的惊喜之一。最大的惊喜是作者对我所追求的“气蕴”的表达。受过很多作家的启发之后,我认为,小说不应该只是故事的代名词,更应该成为作者思想深度的呈现。虽然,太阳底下无新鲜事,虽然,在思想彼此快速碰撞的当下,我们已经没有多少属于自己的思想,但我仍然坚持,作者应该保有对写作的敬畏原则,对生活的介入态度,和对小人物的悲悯情怀。故作高深,有时也不失为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
从《意乱情迷》到《乡巴佬》再到《月光光》,呈现的是作者对自我主题的认知与挖掘,对身处都市樊笼的“抑郁病症”以及对乡村包容、治愈的田园美好的文学想象。这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不是“城市”/“乡村”的二元对立,而是对遥远故土的怀乡和对精神信仰的探寻,有一种执着、深沉的隐痛疏离美。
而这三篇小说的先后发表,也有意无意地暗示了作者的精神探求:也许一开始对于写什么,对于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感觉到“意乱情迷”,无处安放的灵魂游走在“莫伊的诱惑”里,但越是直面自己,越能发现自己身上流传已久的血脉的根——乡巴佬。而在撇掉“乡巴佬”的污蔑之后,作者更是发现了“乡土”才是我们行走在都市里的“月光光”,一辈子也忘不掉、抬头就能看得见的“白月光”。
让我们沿着作者思路去品咂。《意乱情迷》讲述的是一个城市奇遇记。亦幻亦真的想象描述,把一个游走在现实生活与理想困境的刀锋之上的人生压抑展现得引人深思,麻木、孤独和空虚如同扼住命运喉咙的手,死死掐灭“我”写作的欲望。生活的所需如果代表现实的人情,那么写作的渴望则变成某种精神的信仰。在信仰崩塌几年之后,“我”终于如机器一般运转。
生活显然已然变成一潭死水,毫无生气,就如同我们早出晚归的生活,似乎总需要一些刺激才能品味到生活的意义,于是灯红酒绿,于是拉皮条适时出现。这里似乎带着隐喻,精神疲软的状态下,只有肉体才可以拯救。所谓的精神和肉体必须有一个在路上。可是,“我”却吊诡地和妓女诉苦,并且在妓女身上寻找到了久违的“自我”。由此,“我”开始了一场寻找之旅。
说实话,“寻找”大概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后的重要主题,它接续的是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包括莫迪亚诺的《暗店街》,村上春树的《寻羊冒险记》。我们不断地在寻找。寻找金钱,寻找友谊,寻找爱情,寻找一处安身立命之所,寻找某种身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城市里不断地失去,失去了童年的快乐,失去了乡村的土地,失去了信仰,也因此,我们变得抑郁,变得“意乱情迷”。但“我”在寻找的过程中,不断发现那个女人,从罗娜变成了苏珊、变成了仙妮,最后竟然变成火星人扑勒克克克斯。我想,作者想表达的是,每一个罗娜都是苏珊、仙妮、扑勒克克克斯。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别人,都是蜗居在都市里被磨平了棱角的人,正如穆齐尔所写的《没有个性的人》。
然而,让人幡然醒悟的是,当我再去重读时,我发现,“我”一直在寻找的竟然是一个穿着白色防寒服的“旅行者”。没有故乡的人,在哪里都是旅行。而“白色防寒服”不正是那一抹白惨惨的“月光光”吗?也就是说,冥冥之中,作者在《意乱情迷》之中就已经显露了《月光光》的“悔悟”。
《月光光》讲述的是成为阔少的“我”自甘颓废,整日买醉,某天“误杀”秦莉之后,逃回到了老家东山,遇到了阔别已久,但小时候青梅竹马的雁姐。而此时,雁姐准备嫁作他人妇。“我”到来打乱了她的心绪,全然不顾未来丈夫吃醋,守护“我”周全。在她的邀约之下,“我”来了一场灵魂深处、记忆深处的洗礼,一股陈年的感情翻涌,“我”泪如雨下。终于明白,雁姐就是“我”内心深处的“月光光”(白月光)。小说刻画了雁姐为爱痴狂,但也愿意为爱牺牲的痴女形象。她对杨力宏是一种强烈的爱,是超越了姐姐对弟弟守护,是付出所有的自我牺牲。从小护着杨力宏,虽然家庭生活条件不好,但依然坚韧勤奋地生活。就算是杨力宏离开了小村子,她依然安慰他,不要哭哭啼啼。但当得知杨力宏考上大学之后,毅然地骗他和他断绝,只是因为不舍耽误他的前程。然而,却在背后默默地为他祈福。
我们抛开“雁姐”这样的痴情女子,单把故事背景的乡土“东山”作为一个客体,不难发现,东山代表着作者的乡土的精神地标,尤其是人情的欲望和佛性的写照,是一种精神上的洗涤。“我”(杨力宏)从都市的“意乱情迷”而来,却最终在东山的山村里幡然悔悟,是对都市的肉体背叛和对乡土的精神皈依。在月光下,一切都被镀上了一层圣洁:“今晚的月亮很圆,月光从红豆树枝桠的缝隙倾泻下来,犹如落了一地栀子花的白。”“微风吹得月光影影绰绰,我一屁股坐在石阶上,凝望静元帮雁姐洗头。红豆树下,银素姐斜背起梅花琴,依靠在斑驳的树干上调音。琴音叮当,犹如珍珠落在玉盘里。”
月光,红豆,栀子花白,梅花琴,琴声幽怨,无不在营造一份宁静、古朴、禅意、远离喧嚣的意境。正是这份圣洁,让“我”终于醒悟,认识到自己是个“不洁之人”。
这是来自乡村的洗礼,也是来自乡土的治愈,把在都市里积习已久的浑浑噩噩、得过且过、精神萎靡,一一荡涤。不过,如果说《月光光》是带着佛性、禅意的乡土人文关怀,那么《乡巴佬》则是带着更隐秘传统的信仰回归,是一种认祖归宗的执着选择。
《乡巴佬》里,作者描写了从小经受传统宗族文化影响的火根因为对省城的向往,装疯卖傻终于来到城里,在哥哥的“熏陶”下和“城市文化”的龃龉,最终得到神启,回归老家的“出游记”。为了摆脱“乡巴佬”的污名,火根进城寻求“城市”的改造,来一场脱胎换骨的变化:先是改头换面、改语言、破色戒,再次欺诈、观赌、互联网不良文化的冲击,最后地沟油事件。火根也在其中不断安抚自己的灵魂,在太祖的引领下明白了“固执”的力量。其实,就是“坚守”。坚守自己的信仰、坚守自己的道德,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应存敬畏之心。
正是这个时候,作者透过都市“病”的表征,看到了病根——一种都市对乡土的改造,使得“火根”这样来自淳朴乡土的人,不断迷失了“道德败坏”的都市里,从而意乱情迷。但也是在这种强烈的冲突对比下,火根坚守住了乡土的根,明白了都市不过是一种生活的地理,真正不应该忘记的是,对某种传统善意的信仰。这个时候的作者,还带着二元对立的思考,但却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思想:一种对传统精神文化的皈依和践行。
也就是说,火根从开始对“都市”的向往,到亲历都市、发现都市的病症(主要代表就是被改造了的哥哥),再到回归乡土,成为传统文化的继承人。明达叔的一场朝拜之路,东山村一场安葬之礼,在我们内心写下了“十二条祖训”。都市的病,终于在乡土找了根治的“药”。
当然,这里的“都市”与“乡土”并非经济学意义上的概念,而是现实与精神的撞击,是如何在都市困境中找到一剂信仰的良方。
令我欣喜的还有一点,那就是作者对东山的书写。我们的创作过多地依赖于虚构、脑洞,而忘记了扎根于现实。作者对现实东山的描摹,对历史东山的叙述,都隐含着记录逝去时代的诡秘表达。是一种纪念,但更愿它是一种生发,让任何一种潜藏沉寂的文化血脉都喷涌而出,发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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