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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三)预付账款融资

供应链金融-(三)预付账款融资

作者: 陈小勉 | 来源:发表于2022-08-23 08:04 被阅读0次

    预付账款融资是指以买方与卖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预付账款为基础,银行为买方提供的、以其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短期融资业务。

    预付款融资是在上游核心企业(销货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下游企业购货方将即期支付的现金资产转变为短期借款或应收票据的形式来进行融资同时也是为核心企业向下游的销售渠道进行融资。

    该模式主要存在于核心企业与下游中小企业之间的贸易合作中,尤其是下游采购商单次向上游供应链核心企业大规模赊账采购时,为了能拉长支付采购货款的账期,及上游核心企业的生产资金的需求,下游企业可选择预付款融资来缓解采购资金的周转压力。实现了融资企业的杠杆采购和供应商的批量销售,同时也给投资方带来了收益,实现了各方共赢的目的。

    预付账款融资主要有先票(款)后货融资担保提货融资等方式。

    先款(票)后货融资业务模式

    (1)首先由融资方(下游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协商由融资企业申请贷款;

    (2)由融资企业凭购销合同向金融机构/银行申请仓单质押贷款,向核心企业支付该项交易的货款;

    (3)金融机构/银行对核心企业进行资质的信息核实,并与核心企业签署商品质量保障协议及商品回购协议;

    (4)同时,金融机构/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完成对货物的受托与委托管理;

    (5)在融资申请通过后,核心企业根据购销合同发货,货物到达指定仓库后设定抵质押为代垫款的保证,核心企业将货物直接发给指定的第三方监管仓库;

    (6)在金融机构/银行获取仓单后,向核心企业发放货款;

    (7)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获取相对应货物的货权,银行告知仓储监管方可以释放相应金额的货物给融资企业;

    (8)下游企业持有货权去第三方仓库进行相应金额的货物的提货;

    (9)7-8不断循环,直至发货的货款金额等于金融机构/银行向核心企业的付款金额,下游企业的货物应提货完毕,并在期限内向金融机构/银行支付货物尾款。最后注销该项目的相关回购协议、质押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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