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后某次同学聚会,李同学说起小学的纪念册,我在她的册子里写了自己梦想的职业是当特工,喜欢的歌手是邓丽君。而彼时,我已经忘记邓丽君这个人是谁了。。。
且不说为什么我的职业梦想会这么脑回路清奇,大概是小学时期看《狼行拂晓》太多遍了。就邓丽君这么大牌的明星我居然忘记了,是什么情况?
其实很简单啊,在上中学前都是住家里,爸爸最爱用录音机听邓丽君的歌,虽然我不会唱,但毕竟耳熟能详。但读中学后开始住校,周末回家也就一天时间,多数是忙于睡懒觉、洗澡、洗衣服、赶作业之类的事情,听歌就少了。等到学着听歌的时候,还是卡带时期,那会儿流行的是张信哲、孟庭苇……后来大学听歌只听音乐和英文流行乐,基本不会听老歌了。
如今,最近几年改听爵士,老派的、流行的、布鲁斯、灵魂……好多说法和定义。为啥改听这种风格?可能是因为爵士音乐起源于美国黑人音乐,天生带着骨子里的苦难以及苦中作乐的生命力。当烦恼时,听听音乐,忘记一时半刻的俗世,也是一种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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