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表示,将在今年两会上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升至10000元。
我支持,希望成真。
感性而言,于我有利:个税起征点(免征额)从现行的5000元提高至10000元,我辈打工人可以少缴纳几十、几百甚至上千的个税,用来买买买,哪怕存着,岂不美哉?
理性而言,势所应当:有“大”数据可证,可先看看以下一图一表。
我们引入两个倍数概念,方便比较分析:
1、“免征额/GDP”倍数= 新免征额 / 表决通过前一年度全国人均GDP月均值;
2、“免征额/收入”倍数= 新免征额 / 表决通过前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值。
可以得到以下两个观点:
一、现行免征额5000元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够高
此前分别在2005年、2007年、2011年、2018年四次表决通过调整个税免征额,观察发现:
1、“免征额/GDP”倍数,前三次调整时倍数为1.4-1.5,免征额比人均GDP月均值高出近一半,而第四次调整时倍数仅为1,免征额基本持平人均GDP月均值。
2、“免征额/收入”倍数,前三次调整调整时倍数为2.0-2.2,免征额是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值的至少两倍,第四次仅为1.6,免征额比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值仅高出约一半。
单看数据对比,可以得出结论:
第四次调整的免征额5000元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够高,7000元应该是更合理的数值,如此两个倍数则为1.4与2.3,基本与前三次一致,个税免征普惠可以覆盖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或者简单而言,人均GDP月均值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值,第四次调整时刚好基本是第三次调整时的2倍,第四次调整的免征额若刚好也是第三次的2倍,便是7000元。
二、个税免征额提高至10000元是一针强心剂与一颗解乏丸
正常情况下,如果参考两个倍数,持平前几次调整力度,若在2021年进行第五次调整,8500元是比较适宜的数字(两个倍数分别为1.4与2.3)。
但情况特殊,这两年疫情绵延冲击之下,居民收入脆弱,生存压力紧绷。需要一针强心剂与一颗解乏丸——
个税免征额提高至10000元。
如此,“免征额/GDP”倍数为1.7,“免征额/收入”倍数为2.7,无疑可以惠及更多需要纾困减压的中低收入群体。
该是再次调整、显著提高个税免征额的时候了!
文 / 我所谓
时 /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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