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系位于南海区小塘某公司的员工。公司系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主要经营模具加工,现有员工十余人。李先生今年入职,至今公司已有半年的工资尚未支付。碍于情面,李先生迟迟未撕破脸,至于目前公司所欠工资达五万多元。除了李先生之外,还有一大部分的员工都被公司拖欠着工资。此外,因公司经营不善,加上经济形势不确定,公司的部分债权人已经起诉主张偿还债务。
就李先生的欠薪问题来说,公司已经违法了劳动法,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行为。根据公司目前状况,我建议李先生可以开始准备找新的工作,看新的机会,因为接下来公司可能会越来越糟糕。公司的老板已经是被执行失信人,也是公司的实际管理人,而老板娘目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会找一堆借口来安抚欠薪员工,但是,公司的订单收入一直转到老板的私人账户中。
公司欠薪,李先生应当马上开始收集证据,因为李先生与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建议李先生应当准备整理、搜集:工资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在公司工作的记录等等。
根据李先生的陈诉,其已经与公司多次进行协商,要回拖欠的薪水,而公司一直都是在等几天之类的拖延的态度。一般来说,欠薪的话,劳动者首先会想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李先生也不例外,但是这次就连劳动局给压力公司也没有什么用处。
因公司欠薪,李先生可以先以此为理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因公司欠薪离职,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如果,这个公司是恶意欠薪的话,即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还可能构成恶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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