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应该是人人最终所向往的地方,年轻时有的人念家,也有的人希望走远一点,这跟成长的环境有关,但不论怎样,当在家的远方四处漂泊时,终有明白家的重要性的时刻。
1.
年少无畏仗剑闯天涯,荣耀归来仍是故园心。
都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确是如此,这世上有很多不一样的事物,一路走走停停,看看这世界的风采各异与市井繁华。新鲜感是好东西,让你对这世界有了好奇心,但它也不是那么好,因为你所向往的美好往往并不是你所想象中那么好。而这时候经久不衰的才是你最重要的东西,它不在需要新鲜感,但它是你生命中无法抹去的一部分。
而家就是这种重要的部分,它总能给你带来很多很多,你看到的,以及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外面久了,总有某些时刻特别想家。
小时候没留宿觉得外面的快餐真的好吃,家里妈妈做的饭菜太单调了。但现在我颠覆了这个观念,相信很多人也是如此,现在觉得家里的饭菜总是比外面的好吃。
吃的山珍海味,其实也不抵家里的毛豆煮咸萝卜,这咸萝卜煮完其实没想象中那么咸,是属于快要达到入口即化的程度,不用牙齿都能压碎咀嚼,以前家里挺穷,这菜的好处就是喝粥的时候只要几小勺就能配着吃完一碗白米饭,又好吃又方便快速。
对我而言,那些加了各种调料的所谓的美食,也不如家里几乎不加盐的排骨汤,这汤在我眼里就是人间美味,特别合我口味,比水解渴,又有淡淡的香味,到现在从没喝过比妈妈炖的排骨汤好喝的。
想想有时候吃美食,钱是花在味觉上多一点还是在视觉上多一点?
2.
家是永远的港湾,永远不缺温暖,永远不少温馨。家里总能感受到的,是最平淡最真实的爱。
刚刚放暑假,回到家的第一天,我妈就给我煮了一窝的鸡汤,这可是好东西,还加了薏米,莲子。
我家是属于那种少说话多做事的一类,一家三口在一起不会表达什么溢美之词,是那种不会说晚安,一点也不肉麻的传统家庭。但有时候其实不用多说什么,都能明白对方的心意。
“多喝点汤”,我妈说。
“好”,我答道。
世上有些再普通不过的话,回过头来看看其实非常温馨。
之前认识了一位朋友,有一次听她说,她有时会聆听身边一切的一举一动,即使像风吹过脸颊那般细腻的东西,用心感受一下,那也是一种平静的幸福。确实是这样,有些很普通的事情细细想来其实是一种美美的温馨。
三毛在撒哈拉沙漠的生活是如此的平淡,却也又如此的不平凡。有家便有爱,只要你想,它就可以让你的人生变得美好而精彩。
回忆起来,我妈几乎没让我干家务活,我平时吃完饭也没收拾就走了。这次暑假回去多帮忙了一点点家务活,跟妈妈去买菜,希望她能再看到一个最本初,就像五岁那年自觉给病床上妈妈倒水喝让她无比骄傲的乖孩子。
对于妈妈,想说的太多太多,她和我爸一样,都对我太好了。
3
我爸对我太好太好,不知道用什么词形容了。他算是个书法家了,写了十几年毛笔字,从小尽心尽力培养我的书法兴趣,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和爸爸在街头卖春联,我爸在我写的“春”字外面用毛笔圈了个大大的心形,过了不久居然卖了出去,当时可把我高兴坏了。
以前没有字帖也为了我方便,我爸就经常用圆珠笔画出每个字的外圈,让我用毛笔去把字描出来,画了半天也不及我随意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这就跟掰花生壳和吃花生的人一样,掰的很累,吃的很快。
但即使这样,我之前也对书法没有特别大的兴趣,后来上学很少写毛笔字了,写的也不怎么好看,经常看到的就是墙上贴着的老爸写的学无止境。作为他唯一一个儿子,没学好书法这怕是我爸人生中最大的遗憾了。
“喝酒吗?”,我爸问。
“喝啊”,我毫不犹豫。
我爸平时很少喝酒也不会喝。而我呢从小被妈妈教育大学前不能喝酒,又或许是遗传了爸爸的基因,父子两个酒量其实相当,都不会喝,但搞得像两个大酒鬼一般。我平时在外面不喜欢喝酒,我爸也是如此,但回家总会喝上一点,品味各自的酒与情。话不多,想说的都在手中的酒中,慢慢喝,慢慢感受。
结果我们两个喝了半天总共就喝了一杯的老酒。同一杯酒分成两杯,我爸喝一半,我喝另一半,喝的酒说一样确实是一样,但也有点不一样。
父母,是永远的父母;家,是永远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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